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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對於鄭麗文的批判中,有一種意見是屬於主要的看法, 那就是鄭麗文與民進黨已經在大方向上不同, 而一個黨員本來就應該要支持黨的政策與路線, 既然鄭麗文近日的言行已經偏離了(民進)黨的路線, 那她早就應該離開了。 因為一個黨不會去提名與自己路線不同的人當作民意代表。 關於因為理念不合或路線之爭而認為某某黨員就應該要退黨之事, 這,是有問題的看法。 事實上,即使對同黨支持者而言, 我相信黨內仍然並不會也不應全黨上下都一致贊成或反對某種看法或觀點。 就算是大方向相同,也有可能會在實踐步驟上截然不同。 這一點觀察,應該是可以被接受的。 如果稍有不同就應該要離開,那這個黨的排他性未免太強了一些。 或許會有人說: 鄭麗文根本和民進黨貌合神離,早就不只是一點點的路線問題而已。真要這樣談, 必須看看她所批判的內容究竟是不是一種對民進黨所標榜與彰顯的價值完全不同? 如果我們發現,他其實是拿著與之前國民黨執政的時候相同的道德標準來評價民進黨, 那充其量只能說是她始終如一,而民進黨沒有達到她的理想。 難道,這樣就要被開除嗎? 是不是對於黨有較為不同期待者都不應該存在呢? 對於一個政治人物而言,當她的理念與所屬政黨不合之時,她有兩種選擇: 一是離開這個黨,一是留在黨內,希望有一天,她能一步一步慢慢的影響這個黨, 讓黨能漸漸符合她的期望。 對我而言,這兩者都是對的。 如果真的認為無法力挽狂瀾,那就選擇分離。 倘若還尚存一絲熱情與希望,那就選擇努力。 這完全是一種主觀認定。 對局外人來說,離開一個黨似乎不難,但是對鄭麗文並不一定。 她從大學時代開始投身反對運動,一步一步看著民進黨茁壯、到執政。 相信對她而言,〝民進黨〞三個字是有著沉重的感情包袱, 絕非理智上的路線之爭可以決定的。 對一個付出那麼多年的黨,哪是有辦法說走就走呢? 接受批評的雅量是重要的。 當成熟的老牌民主政黨─英國工黨在黨慶舉辦辯論大會時, 我們看到的是對多元意見的包容與理想政策的淬煉。 相對的,新興民主政黨─民進黨,似乎也應該在運動會之外, 審慎考慮黨員被迫出走的問題。 如同成熟的民主社會是得以包容多元意見一般,一個民主政黨亦復如是。 -- 婚姻是自由的? 那跟沒有結婚有什麼不一樣? 婚姻若是枷鎖 那枷鎖並非配偶所為你帶上的, 是你自己在承諾的時候選擇背負的。 Iriss@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21.80
Billking:我覺得版主太閑了 或是太天真了 推 211.74.70.161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