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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chest同志,你口口聲聲對於本人提出的 由人民選出的代表 將郭台銘,許文龍,張榮發等大資本家的利潤收入 根據時代的不同,按照科學的制度,做適當的調整 (可行辦法:將郭許張三人企業收歸國有,三人發給經理 職缺自食其力上班,依貢獻度高低按勞分配 原則發給薪水,ex.100萬/月,1000萬/月) 你大聲的叫嚷不可行?請問你根據什麼說不可行? 這個和平贖買的方式,早在祖國建國1949年後就開始實行! 歷史雄辯的證明,這完全可行! 收歸國有的企業,也要按照嚴格的管理制度,照章辦事,提高生產力 為人民服務,事實證明,這樣的國有企業具有強大競爭力!要是虧損 一樣減員! 反而是你們口口聲聲吹牛的什麼私人企業效率高,近年來不斷被證實 問題百出,因為根本矛盾太大,在怎麼嚴格管理,員工想著錢都給老闆賺去 久而久之才是怠工嚴重,老闆偶而給點渣的延緩資本主義方式已經過時! 你們以為讀讀自由,中時,聯合那些小孩子都看得懂的報紙,就可以亂掰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216.253
baoxiwu:我怎么覺得 國企都很低效呢。。。 01/03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