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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春風,舊恨添新仇! 文 / 李修鑑 三月廿七日下午,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 泛藍舉行的群眾集會上,陳盈潔、孫翠鳳領導群眾高歌「望春風」, 再次凸顯外來殖民統治者醜惡的心態。 先父李臨秋於一九三三年創作的「望春風」, 本基於為父權社會下的少女寫出追求愛情的情懷, 與政治毫無關連。 卻因為具有「台灣獨立」理念的人士,於「二二八事件」後流亡國外, 每逢集會總是先唱「望春風」以慰藉思鄉之苦。 「望春風」隨即被當時國民黨政府派駐海外的「抓爬子」報回台灣, 稱之為「台獨」的國歌,而遭禁唱。 如今,國親兩黨的集會活動上,反而以他們從前下令禁唱的歌,來鼓舞群眾的情緒, 這種行為,無異自打嘴巴。 從「著作權法」的立場, 陳盈潔、孫翠鳳的行為已構成違反「著作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之「公開演出權」, 其行為應受該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罰則所訂: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伍拾萬元以下罰金。」 基於維護法律尊嚴,本人鄭重要求,陳、孫二人於三月三十日之前, 向「台灣音樂人著作權人聯合總會」補辦公開演唱「望春風」之法律手續。 否則,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004/3/29 自由時報 第15頁 自由廣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7.140
skiler:帥阿! 推 140.134.242.41 03/30
veravera:推 推 210.85.213.126 03/30
upupchang:哦! 我愛自由時報 推 220.139.74.67 03/30
eatpeanut:帥壓!!幹的好!!告死牠們吧!! 推 218.164.75.95 03/30
wesleyfu:是"異" 手癢^^" 推 140.112.248.1 03/30
※ 編輯: jimmyduh 來自: 211.74.77.140 (03/30 04:52)
jimmyduh:不好意思 因為是自然輸入法 太笨了 :P 推 211.74.77.140 03/30
saelu:推~自由時報好! 推 218.164.65.152 03/30
wesleyfu:總之一起告爆跪黨呀 哈哈哈 推 140.112.248.1 03/30
HOMERUN555:好球!!! 推 61.229.123.69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