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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或許跟阿扁沒有直接關係,只是阿扁既然是全民的總統, 放在這裡給各位看看,或許哪一天扁版版友有幸改革教育以及辦理 考試,或者參與的時候可以當個參考。 當然,沒有找很多資料;做很多功課的部份,還希望版友不吝補充。 我們在學校的通識課程,常常因為不涉及專業,而讓我們覺得通識 沒營養(對就業沒幫助)或者很營養(學分好拿)… 綜觀320之後的國親抗爭,很多支持藍橘陣營的朋友,總認為許多事 情是不公不義違法亂紀,究竟何謂不公不義違法亂紀,在證據一一 浮現,或者執政黨不斷釋出善意之後,我私自以為,或許,社會可 以回復平靜,而事實並不然… 先說公投的部份。藍橘陣營之前抵制是說公投乃屬『違法』。違法 的部份在於不可以綁總統大選,這部份之前版友有提供資料,只能 說立法粗糙,而阿扁創造了對自己有利的議題贏得某種程度上的勝 利。 違法嗎?教育並沒有告訴我公投,全民自己當家作主表達意見是違 法的。所以我認為自己需要『再』被教育,才能對於藍橘陣營的喊 話獲得認同。 第二,是關於槍擊案的部份。朋友問我,如果李昌鈺博士說槍擊案 中阿扁中槍是假的,我信不信。我回答說,如果李博士說是假的, 我就相信是假的。因為,我尊重專業。雖然我會對阿扁的人格以及 整個台灣的民主進程很失望,但是,我真心的相信專業的判斷。可 是李博士說是真的… 藍橘陣營又有說,阿扁自己找人打的…我只是想,萬一不小心打死 自己怎麼辦?在這一點上,我笑笑,畢竟太陽底下天天都有新鮮事 。而這些,都在『法』、『理』、『情』所許可的範圍內一一被檢 視。雖然我總覺得某些人要求的全面驗傷、甚至於至今仍不相信, 有失厚道,不過因為我所受到的教育告訴我要溫柔敦厚,所以,我 只能說,有些人可能以前上課不專心吧! 第三,在選後連宋兩位主席不斷的率眾抗爭,造就台灣凱達格蘭夜 市奇蹟,而台北市長對於凱達格蘭共和國保持包容態度,並且將其 割裂於台北市之外,推其為阿扁政府下之內政部管轄,必要的時候 又干涉共和國的運作,這點上,我對於法政基礎深厚的馬市長深感 佩服,而對於我所受到的教育深深質疑,『啊!真是疑雲重重的教 育內容啊!』國不成國,市不成市!!! 第四,現階段進行到重要的大選驗票。認真提議,應該天天辦選舉 ,老師天天兼任選務,才能對選務做到機械化的動作而不把票放錯 票匭。重點是,阿扁做票了嗎?做票確實就是違法,而且知法犯法 ,阿扁真該千刀萬剮。可是,目前所看到的所謂『爭議票』,要不 放錯票匭,要不選票上塗污、空白、蓋錯地方,這些,我所收到的 資訊以及教育都告訴我,不是做票。那麼,到底哪裡違法?違哪條 法?那條法是哪位立委仁兄仁姐訂立的? 或許自己年紀太大(六年出頭班),所受的教育太老舊,以致於對 於許多新定的法條不了解,所接受的觀念太保守,以致於黑白是非 搞不清楚,可是,藍橘陣營所提出的就是新觀念嗎?而那些支持藍 橘陣營的朋友們竟也是這麼認為嗎? 情感上,大家可以懷念國民黨,愛護連宋,討厭阿扁,可是理智上 ,法理的邏輯,難道這些人都…呃!與我不同嗎?(我該去面壁思 過)。 所以,對於那些堅持抗爭,真相擺在眼前仍閉目養神的朋友,我真 的覺得該好好檢討我們的教育制度… 檢討哪個部份?首先,從小學課本上應給予基本公民道德教育,重 點在於尊重他人,致力維護群體和平與利益,例如不可為了爭名次 、爭班長、爭升學而訴諸父母用家長力量施壓於老師。 其次,國高中應施予民刑法基礎教育,在課本上明白條列法條並舉 出實例說明深夜噪音該處以什麼刑法,以及糾眾施暴者該處以什麼 刑罰之類的,並舉出生活上所常接觸的案例。 第三,大專以上通識教育課程中排入法學通論『必修』,讓學生們 知道『法』所規定之範疇,並思索『法』之立法美意以及疏失。並 且詳列目前台灣所使用的剛性憲法,在經過幾十年後的今天適可性 以及爭議性。 第四,呼籲國內各大中小企業用人準則中,筆試面試部份加入基礎 法學試題,例如洩漏商業機密會如何之類的,避免不知法而誤觸刑 法。 第五,立委候選人必須通過基礎法學試題,方可得到政黨提名或自 行參選。這部份的試題還可以分成好幾大項,例如攸關民生的法案 ,政治人物操守限制的法案等等,可由候選人挑其擅長的部份報考 。 第六,在村里鄰長處普設法學再教育之資訊流通管道,讓我這種沒 讀書,在工作的阿伯,可以對於投票時的候選人做出更理智的判斷 。 以上建議,今天午後雷陣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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