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lemma (Matrix全套入手!)》之銘言:
: : 糊仗,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我們不希望有個沒有主見的政府。
: 這樣的說法,看似符合了統計學,其實卻有誤導他人之嫌??
: 姑且不論其居心為何,
: 您似乎完全忽略了當時國親兩黨的運作?
: 他們可是反對"320公投"的喔!
您說的沒錯 支持的比率的確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這麼誇張
很多投票給連宋的民眾都沒有投公投
因此不該以「壓倒性的多數」來解釋這次公投
可是這些沒投票的人 也不應該畫上沒投票=反對
因為國親是呼籲支持他們的選民「不投票」
而非請求支持他們的民眾投「反對票」
顯然國親也知道 即使是支持2號的選民也有可能投贊成票 特別是中間選民
他們占不到便宜 因此希望透過運作不投票 還有選務技術性干擾
搭配公投的高門檻 讓公投不過關
否則單就票數來看 兩題都與扁呂得票數差不多
若國親要求「投反對票」 或放任選民自擇立場 通過的可能性是比較高的
國親對於公投的目的是「不過關否決」 而非「反對否決」 兩者意義不同
從結果來看 不過關的主因是投票率未達合格選民數的50%
所以反對陣營在80%的投票率之下 就先占了20%的優勢了
而民主的最可貴精神就是「表達意見」
我們來討論這個未達50%背後的問題吧:
請看總統選舉的投票率是80% 代表民眾是願意去投票的
可是公投的領票率是45% 這可以解釋為出席率太低不具代表性嗎
我認為不可以
因為這些人有出席 但是不發表意見
你出席了又不發表意見 那當然只有讓發表意見的人來決定不是嗎
所以這就是以選務技術性干擾來影響的手段
如果只登記領票一次 (像以往三合一選舉一樣)
那麼公投的投票率就會跟總統一樣 你說 會不會過關呢?
: 換句話說,「總統投連宋的,幾乎都不投公投」,
: 而「總統投扁呂的,幾乎都會投公投贊成票」。
: 這樣的公投結果並不"顯然",
: 因為在政黨的策略運作下,
: 投公投的選民已成[特定族群],
: 而非[全民]。
: 在這種情況下,
: 政府對此兩議題持「肯定」的態度,
: 我認為並不妥當。
: 不能因為反對的人都缺席,
: 你就說全部的人都贊成。
: 這也是任何會議(董事會、國會、以及公投)都要求出席比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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