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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lemma (Matrix全套入手!)》之銘言: : : 糊仗,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我們不希望有個沒有主見的政府。 : 這樣的說法,看似符合了統計學,其實卻有誤導他人之嫌?? : 姑且不論其居心為何, : 您似乎完全忽略了當時國親兩黨的運作? : 他們可是反對"320公投"的喔! 您說的沒錯 支持的比率的確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這麼誇張 很多投票給連宋的民眾都沒有投公投 因此不該以「壓倒性的多數」來解釋這次公投 可是這些沒投票的人 也不應該畫上沒投票=反對 因為國親是呼籲支持他們的選民「不投票」 而非請求支持他們的民眾投「反對票」 顯然國親也知道 即使是支持2號的選民也有可能投贊成票 特別是中間選民 他們占不到便宜 因此希望透過運作不投票 還有選務技術性干擾 搭配公投的高門檻 讓公投不過關 否則單就票數來看 兩題都與扁呂得票數差不多 若國親要求「投反對票」 或放任選民自擇立場 通過的可能性是比較高的 國親對於公投的目的是「不過關否決」 而非「反對否決」 兩者意義不同 從結果來看 不過關的主因是投票率未達合格選民數的50% 所以反對陣營在80%的投票率之下 就先占了20%的優勢了 而民主的最可貴精神就是「表達意見」 我們來討論這個未達50%背後的問題吧: 請看總統選舉的投票率是80% 代表民眾是願意去投票的 可是公投的領票率是45% 這可以解釋為出席率太低不具代表性嗎 我認為不可以 因為這些人有出席 但是不發表意見 你出席了又不發表意見 那當然只有讓發表意見的人來決定不是嗎 所以這就是以選務技術性干擾來影響的手段 如果只登記領票一次 (像以往三合一選舉一樣) 那麼公投的投票率就會跟總統一樣 你說 會不會過關呢? : 換句話說,「總統投連宋的,幾乎都不投公投」, : 而「總統投扁呂的,幾乎都會投公投贊成票」。 : 這樣的公投結果並不"顯然", : 因為在政黨的策略運作下, : 投公投的選民已成[特定族群], : 而非[全民]。 : 在這種情況下, : 政府對此兩議題持「肯定」的態度, : 我認為並不妥當。 : 不能因為反對的人都缺席, : 你就說全部的人都贊成。 : 這也是任何會議(董事會、國會、以及公投)都要求出席比例的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