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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問題牽涉面很多 到底怎樣才是"對的"實在是很難釐清 譬如說 行人硬闖紅燈被一輛非超速但仍煞車不及的車輛撞到 這在一般的討論上來說,或是對駕駛來說 駕駛方應當是沒有責任的 但是在現行法規上面卻非如此 又譬如以前上課的例子 一座獨門獨戶的豪宅 裡面有游泳池 有小男孩翻過圍牆自行跑去戲水結果溺斃 後來屋主仍然被處罰 原因是泳池未加蓋 這種東西該說是誰對誰錯呢? 人情義理和法律邏輯都有其不及之處 針對這次事件來說 我是覺得可以用"非正式"的道歉和補助"部分喪葬費用" 來解決 -- 一無所有的時候,不必然是匱乏的零, 抱個滿懷的時候,也不必然是飽足的一百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