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iction (改變)
看板a-bian
標題Re: 阿扁不是最想知道真相的人嗎?
時間Wed Sep 15 03:24:37 2004
※ 引述《rinze (小喵嗚)》之銘言:
: ※ 引述《maya001122 (maya)》之銘言:
: : 為什麼要擔心真調會覆議?
: : 為什麼要說"別擔心~我會出力"
: : 為什麼要拉攏無黨籍聯盟?
: : 你就那麼怕真相曝光嗎?
: : 要是換做別人被槍擊
: : 一定拼老命要找出真兇
: : 阿扁真是具有特別的人格...
: 我突然覺得當初爹娘要我唸法律真是個差勁的提議
: 看來中華民國是一個不適合司法體制的國家
: 真調會?!
: 你除了會唸會寫這三個字之外
: 到底有沒有認真去看過真調會運作的方式
: 我懷疑現在能把真調會朗朗上口的人
: 有多少人實際看過國親版真調會的內容
: 又有多少人有基礎的憲法思維
: 是不是看事情只有立場沒有原則
: 我們是法治國家you know?!
: 每次寫到這個總是會一陣心酸
: 民主..法治..究竟是不是個口號
: 你我都會唸
: 但他除了是個詞..對你還有什麼意義
: 很多人都說我又不是唸法律的
: 為什麼我要知道
: 這樣..你又有什麼資格說你是法治國家的人民
: 難道連保障人權的憲法你都不該基本了解一下嗎
: 阿扁他除了是個總統
: 難道他不是人
: 他沒有身為一個人該有的基本尊嚴?!
: 丹諾律師說過"一個人在未被證明犯罪之前..應視同無罪"
: 這麼耳熟能詳的話..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 但現況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 阿扁他是罪犯嗎?!為什麼當槍擊案發生那時
: 他一個可能是受害者的人..還要給人驗肚皮呢
: 我想不透..一個法治的國家
: 連罪犯的人權都該保護
: 為何在台灣這個人民自己號稱也是法治的國家
: 一個不但還不能說是罪犯..甚至或許是受害人的人
: 連基本的人權及尊嚴都沒有
: 關於槍擊案..除了是個政治事件
: 難道就不是法律事件嗎
: 為什麼政治事件就要無限上綱
: 我說的誇張嗎
: 如果你真的仔細看過真相調查委員會的組織內容
: 說它無限上綱真是一點也不為過
: 從孟德斯鳩以來
: 三權間的分立制衡是立憲國家皆遵循的原則
: 就算是五權憲法也依然劃分了彼此的權限
: 真調會究竟橫跨了多少的權力
: 尤其沒有可以制衡它的機構你懂嗎
: 說它是憲政怪獸還客氣了點
: 它根本是太上天皇了
: 今天反對真調會的不只是阿扁
: 基層的法官檢察官
: 多半對這件事抱持很嚴肅的立場
: 這種惡例一開
: 不要說影響到陳水扁本人
: 他是小咖..反正你們對他連對人基本的尊重都沒有了
: 最令人擔心的是我們的司法制度被狠狠的賞了一個巴掌
: 這種影響是我們全體的
: 包括你包括我
: 今後
: 我們的法官拿什麼說我們的司法賦予他們獨立審判
: 我們的檢察官又如何能貫徹偵查不公開
: 究竟為什麼
: 你們願意任由政治力左右法律呢
: 我們是多麼不容易能爭取到今天逐漸擁有的法治社會
: 再不是什麼黨國一體
: 我們以法治國..而不是以黨治國
: 為什麼..現在竟然要回頭任由政治力來操控法律
: 任由一個沒有上級沒有其他機構能制衡的真調會
: 來職司原本是司法機關的權限
: 真調會或許對你只是個名詞
: 但對我..就是代表政治力凌駕法律的開始
: 什麼叫政治凌駕法律
: 就是只要當局不爽就可以整肅你
: 你也不用什麼公平公正公開的審判
: 所有法律的一切都可以用政治手段解決
: 每回看到這樣的文章就會很傷感
: 我們的法律一點尊嚴都沒有
: 政治可以影響..民意可以影響..etc.......
: 去他的司法獨立精神
: 究竟是誰慫恿我去從事一個將來人人都能踐踏的職業
少數無恥法律人支持真調會這種破憲的行為固然應該唾棄,
但是也很有多法律人努力在阻擋這個怪獸,縱使結果不盡如人意
,但也盡力了,今天在真調會覆議案的詢答過程中,還是有一些
立委提出了一些頗為有力的法律觀點及論述去戳破國親所謂的合
憲說,將來這些論述應該也會出現在釋憲的戰場上,相信也會有
很多優秀的法律人投入這個戰場,為維護憲法的精神及價值奮戰。
幾個讓人搖頭的法律人:
李念祖(上次在公投法爭議中,發表了一篇『拒食毒樹果』的文章,
讓人啼笑皆非,完全看不出是一個受過法學訓練的人會寫的
東西,這次在真調會條例上,還大剌剌地在新新聞上發表支
持言論,號稱美國法專家,不過卻連最基本的權力分立、制
衡原理也能曲解,令人佩服)
蘇盈貴(在真調會覆議案的質詢上,公開指稱有大法官向他遊說、有
人在跟監他與氾藍高層的對話,批評這兩件事是民主原則的
重大違反(姑且不論這種打死無法查證的指控真實性如何,
但實在是不曉得這跟民主原則有什麼關係),但對於真調會
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及正當法律程序的事實卻置若罔聞,這種
人最糟糕,賣弄法律名詞、選擇性批判問題,卻將違反法治
精神最嚴重的部分跳過,甚至最後還投下反對(覆議)票,
簡直喪失是法律人該有的專業堅持與良知)
馬英九(號稱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不過丟人現眼的紀錄罄竹難書,從
反對總統直選、釋字三九二號解釋反對羈押權回歸法院、台
北市里長延選爭議時,因為看不懂釋字五二七號解釋的意旨
,硬要跳過行政救濟程序直接聲請釋憲,後來大法官做成釋
字五五三號解釋,大法官在解釋文中教馬英九應該依循什麼
程序來救濟。結果馬英九先生還辯稱大法官沒判他違憲,廢
話,大法官當然沒說你違憲,大法官的意思是告訴你,你連
基本的行政法都沒學好,所以,應該依照行政救濟程序進行
的事情你卻直接聲請釋憲,這不涉及違憲,違法而已。
到前些日子引用可能連他自己都不瞭解的『華倫委員會』來
做為支持真調會合憲的理由,今天覆議案質詢上已經有法界
背景的立委將華倫委員會與真調會做出分析比較,反駁馬英
九的主張。種種可笑的主張,不勝枚舉,一路走來,始終如
一,可惜砸了哈佛法學院的招牌。
當然,沒專業堅持與良知的法律人不止上面這幾位,這只是指標
性人物之一,但也不能因為幾隻比較有名的害群之馬就一竿子打翻一
船人。
--
生活在台灣,富裕但沒有尊嚴、繁榮卻缺乏公義、民主還欠缺品質、自由仍無法幸福。
缺少了勇氣與自信的公民,只留下自私而短視的私民,公民社會自然無從建立。
何謂公民?就是經過啟蒙,能夠獨立判斷事理,不受政治人物操縱,主動參與公共事務
,為建立良善的公意政治與正義法律社會而努力的國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34.237
推 Heyhi:含淚推~~!!! 218.163.98.28 09/15
推 smallin:大推 61.226.164.125 09/15
推 shchuang:推文章跟簽名檔 140.114.44.55 09/15
推 kyo31:馬英九應該免疫了 大家都知道的嘛 211.78.241.125 09/15
→ lostmind:法律是一種規則吧,人權只是規則中的一個 211.74.215.200 09/15
→ lostmind:因素,就我看來,讀法律不加入其他的因素 211.74.215.200 09/15
→ lostmind:就會有上面的這些人出現,只是法律技工 211.74.215.200 09/15
推 rareair:第一個就點名我的美憲老師...真狠~~ 218.166.36.234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