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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nfunchen (╭★ 方方 ^^ ￾N￾ ￾)》之銘言: : 我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正確~~ : 不過憲法97條規定: : 監察院對於中央或地方"公務人員"(含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人員,軍職人員), : 認為有違法或失職情事者,得提出糾舉或彈劾案。 : 而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第1款規定: :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 : 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 司法院長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故~~應該不是監察院彈劾的對像吧@@ : 另外,憲法只明文法官需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 又沒說法官不得加入政黨,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 翁岳生是就個人對憲法之認知提出見解, : 我實在看不出有哪裡"失職"或"違法"了... 我的看法跟你差不多耶 也是看不出有什麼不可以的@_@ 不過 法官是不得參加政黨活動的 他可以加入政黨 但不能從事任何職務外之政治活動 而且通說認定 各級法院不應有黨團組織 法官亦不得參加任何政黨活動 幾年前 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的時候 選前之夜 有個檢察官去替他站台 回去就被處分(看來檢察官也不行啊-.-) 因為那個檢察官很深得我爸爸的心 為此我爸還痛罵了國民黨政府迫害之類的 不過..這是憲法的通說見解 這點必須要為當時候的國民黨辯解一下就是了 在這點上我覺得自己算是個理性的人 我帶種承認自己就是深綠 儘管還是常常批評泛綠 但從不說自己是個中間選民 (有時候我反而覺得中間選民旗幟比我更明顯XD) 我很喜歡我們法院組織法的老師 他說過認為綠色執政比較好的原因 在於..民進黨內部還有自己批判的聲音 就像..林義雄等人 甚至一些向來支持泛綠的學界人士 有時候..炮火不比在野少 因為有批評才有進步..只要不是惡性鬥臭就好 反觀國民黨的鞏固中央 其實嚴格說我不會非常喜歡民進黨 畢竟還是有不少人實在太樁腳味道了 但是我支持政黨輪替 還有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陳定南......這些人 不過不是很喜歡民進黨 當然更不喜歡國民黨和親民黨還有新黨 這種為利益而分分合合沒有原則的政黨 從國民黨主流非主流開始..到新國民黨連線..到新黨..到親民黨.... 到現在的泛藍聯盟 說真的~~有這種對照組 就算我不是非常喜歡民進黨 還是會選擇他 尤其國親的劇碼越來越荒腔走板 我承認我有色彩 但我相信這的確是理性思考後得到的結論 在他們對翁岳生作出這樣的指控後 我更相信 不理性的一定是他們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61
utaka:推,對於民進黨有同感 210.85.72.48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