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myduh (俺的咧俺的咧尾巴尾巴~~)》之銘言:
: 一行文太多,屢勸不聽。
: 3天
原po已經寄信表示悔意,並表示不會再犯,水桶三天改判為一天。
作者 smilefang (相信台灣)
標題 我要申訴啦!!
時間 Thu Mar 25 23:33:30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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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先說聲抱歉
我是今天新申請成功的使用者,不知道有三行字的規定
可不可以請板主通融,我不次不會再犯了啦 >"<
三天不能po文,很慘耶~~~
ps.板主說的警告,請問要去那裡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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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ps:自己po的文,自己回去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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