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tzwilliam ((none)N NN I
看板a-bian
標題Re: 檢舉
時間Wed Feb 2 13:53:57 2005
想先弄清楚一件事。
原po不斷要求板主自己給自己的水桶,
是指一星期內不得在扁板發文,
或是一星期內不得履行扁板板主職權?
不過話說回來,
既然不能發文公告的話,
那應該也就很難履行板主職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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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tzwilliam 來自: 218.166.83.253 (02/02 13:54)
推 vegafish:哦 陰謀論 XD 59.114.18.123 02/02
→ lats:那個人根本是來挑釁扁板的吧,還怪人挑釁 61.219.23.193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