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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作者: torque (永遠嘻哈(M,照)) 站內: KMT 標題: 第一家庭之大華超市疑雲 時間: Wed Oct 17 04:08:41 2007 為了怕被告 先聲明 以下論述為合理推論 心證在個人心中 大家還記得曾鬧得沸沸揚揚的「大華案」嗎? 邱毅爆料第一家庭買下美國大華超市部分股權 想藉此開啟投資移民美國的大門 甚至還搞笑地查出了「RJAN LLC」這家公司 後來這事慢慢地在訕笑聲中被遺忘 我年初才搬回台灣 大華案爆發時 我人正用OPT的身份留在美國 什麼是OPT?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只要是正規四年制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美國政府特許留學生以OPT身份 在美國可以多待一年實習或找工作 既然是要找工作 美國政府suppose這段時間 你人都應該待在美國 學校的國際學生顧問 也會在OPT Seminar中強調 沒找到工作前 最好不要離開美國 因為有極大的風險你再也回不來 而證明你身份的「白卡」下方 也明白地寫著「NOT VALID FOR REENTRY TO U.S. 」 現在導入執行面的問題 對美國公司來說 聘請外國人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因為公司不僅要寫報告給政府 說明為何聘用此外國人而非聘用美國人 公司更要程度上地為此人行為背書 因此多數公司在試用期滿前 鮮少直接給H1B (可轉申請綠卡之工作簽證) 除非公司真的希望能留住你 畢竟辦H1B的律師費 所費不貲 在拿到H1B前 你就是用OPT身份合法在美國工作 此時就算是你離開美國 只要公司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你都還可以再入境美國 以上大概不難看出 當你確定能拿到H1B時 差不多已經是你OPT快要expired的時候 此時你要做的 是回到台灣的AIT 辦H1B工作簽證 還記得陳致中當時回台灣跑去AIT做什麼嗎? 官方說法是辦工作簽證 陳致中2006年五月畢業 2006年八月底回台辦簽證 H1B每年是限額的 2006年五月畢業 當年的quota早就滿了 最快也要等到2007暑假才有可能排到名額 但陳致中當時根本就沒工作 更遑論有任何公司會給他Visa了 白卡又明確寫著不能再入境美國 我不禁合理懷疑 陳致中所謂的「辦簽證」 根本只是為了掩飾他去參加綠卡面試的事實 白卡長啥樣子? 有圖有真相 http://0rz.tw/003c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58.170 torque:轉錄至看板 DPP 10/17 04: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58.170
torque:補另一網址以免開不了http://kuso.cc/2Oeb 203.73.172.67 10/17 09:43
sakuyamin:EAD卡的註解是不得單獨使用入境的意思 24.131.17.229 10/17 11:16
sakuyamin:OPT時間離境是會有回不去的"風險" 可是 24.131.17.229 10/17 11:17
sakuyamin:也有人公司證明準備好 海關卻看都沒看放 24.131.17.229 10/17 11:18
sakuyamin:人 讓不讓你再入境全看海關心情 24.131.17.229 10/17 11:19
sakuyamin:還有H1拿名額跟簽證是兩個不同的步驟 24.131.17.229 10/17 11:20
sakuyamin:你四月申請 等拿到approval才能去簽證 24.131.17.229 10/17 11:21
sakuyamin:你騙別人沒留過學啊? 24.131.17.229 10/17 11:22
sakuyamin:還有2006年碩博士H1是到6月底才沒的 24.131.17.229 10/17 11:23
torque:http://kuso.cc/2Oj9 重弄了 203.73.171.70 10/17 14:02
torque:樓上~當時他沒工作~請問sponsor是誰? 203.73.171.70 10/17 14:07
torque:沒有sponsor~畢業三個月就能拿H1B~真優秀~ 203.73.171.70 10/17 14:08
sakuyamin:我只是指出你的錯誤 誰知道他是簽什麼 24.131.17.229 10/17 15:50
sakuyamin:還有 綠卡也不是說簽就簽 就像你說的 24.131.17.229 10/17 15:52
sakuyamin:不能有移民意圖的F1身分剛結束就能綠卡 24.131.17.229 10/17 15:53
perceval:陳致中有說他申請H1B? 140.116.21.1 10/17 15:53
sakuyamin:面談? 真優秀!! 24.131.17.229 10/17 15:54
perceval:另外陳當時不是在事務所實習? 140.116.21.1 10/17 16:00
perceval:這樣的情況在OPT的期間入出境沒有問題 140.116.21.1 10/17 16:01
torque:他沒說辦哪類工作簽~ 203.73.171.70 10/17 17:05
torque:但沒工作就沒sponsor是確定的 203.73.171.70 10/17 17:07
torque:立論基礎是"大華案疑雲" 203.73.171.70 10/17 17:07
torque:如果投資案審核通過~申請綠卡的資格是有的 203.73.171.70 10/17 17:08
torque:這就不是他優秀~而是他家有錢 203.73.171.70 10/17 17:08
torque:且~opt不需要ait辦~那他要到ait辦啥事? 203.73.171.70 10/17 17:12
perceval:google可以看到所謂的工作證是EAD 140.116.21.1 10/17 17:57
perceval:簽證應該是F1 140.116.21.1 10/17 17:58
torque:F1是學生簽證~EAD就是俗稱白卡 203.73.171.70 10/17 19:24
perceval:我說的是陳的簽證是F1工作證是EAD 140.116.21.1 10/17 21:23
torque:EAD是離校前就要辦的~不是也沒法回台灣辦的 203.73.172.239 10/17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