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joBubble (揉著眼睛喝啤酒)
看板a-bian
標題Re: 政院通過公投法修正案 澄社批政府向下沉淪
時間Fri Jan 7 20:33:15 2005
※ 引述《kforset (總是會結束的~)》之銘言:
: 個人覺得,屬於「國民主權」層次的制憲權,如果還要依靠
: 公投法的制訂才能夠發動,那才真的是制憲權的向下沈淪。
: 另一方面,需要法律規定的公民投票,一定是在憲法體制之下
: 去運作的。否則,「用憲法體制下的法律,去制訂新憲法」
: 本身就是邏輯上的謬誤!!!!!
: 把制憲權入公投法,一方面傷害制憲權的價值,一方面也傷害憲法的尊嚴。
: 真不知道這種主張,有什麼好得意的。
你的第一個論點很有力
但我想請問你 不用公投 要用什麼方法呢?
先革命再制定新憲?
新算是革命好了 這樣就不傷害憲法的尊嚴了嗎?
: 其次,公民投票既然是因為相信人民直接民主,而去修正代議民主
: 的一種制度。他的本質仍然要具備「多數決」的特徵。
: 從而,對於公民投票的效力,以一定的門檻去加以限制,
: 本質上就是多數決原則的根本要求。
: 試想,如果一個議題,經過推動議題的人使盡力力氣去宣導,
: 仍無法說服多數的人民去參與意見的表達!
投票是一回事 連署的門檻是另一回事
我贊成由大法官來解釋目前的公投法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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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99.198
推 kforset:既然是制憲權的發動。本質上就是革命了啊 140.123.193.149 01/07
→ kforset:不論是和平的手段,還是暴力手段 140.123.193.149 01/07
→ kforset:重新制憲,就是在重新形成新的國家認同 140.123.193.149 01/07
→ kforset:那不是革命又是什麼呢... 140.123.193.149 01/07
→ kforset:想要革命當然可以。正正當當的玩,但別披 140.123.193.149 01/07
→ kforset:著法秩序的外衣啊...這樣萬一革命成功 140.123.193.149 01/07
→ kforset:新國家又有什麼立場去反對革命呢? 140.123.193.149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