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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link (delink￾ ￾ ￿   ￾)》之銘言: : ※ 引述《kforset (總是會結束的~)》之銘言: : : 標題: Re: 政院通過公投法修正案 澄社批政府向下沉淪 : : 時間: Fri Jan 7 17:34:23 2005 : 其實立院開會跟表決的門檻也很低啊,院會只要有總額三分之一即可開會, : 出席委員的二分之一就可以做出決議。 : 目前公投法修正案的提議是,不限投票人數,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總數百分之廿五 : 以上者為通過,門檻不算高。但以我上面的說法,未必要有這條規定。 : 您問到立法院有三讀,那公投有什麼? : 我主張公投前要有充分的資訊流動和意見交換,其後的投票則仰賴公民自身的判斷, : 民主的良莠最終仍要回到公民本身的素質。我對民主的界定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們對 : 政治的充分參與,代議士們終究只是在不得已情形下受委託的代理人,公投則是將 : 參政權利還諸人民的做法。 任何一個透過民主程序的決定,前提當然是資訊的流通。 這無庸置疑。但是一個無論正反意見都很輕易的通過的程 序,你覺得這中間會有思辯的可能嗎?尤其是目前被準備 提出公投的議題,哪一項不是已經淪為只問立場? 民主不只是參與程序而已。那只是一部份。一個理性的結果 也同樣是重要的。你當然也知道為什麼間接民主會被認為是 原則上要採取的制度。難以運作只是表面原因。無法作成一 個裡性的,「相對比較接近正確決定」才是實際上被考量的 原因。在一個數百萬人,只用簡單的正反意見,就決定的程 序。形式上的民主參與或許有了。但是實質上的思辯、討論 、讓步卻反而只是空殼的。看看總統大選的公投就知道了~ 你信仰公民直接參政的能力。我則懷疑在一個簡單的公投中 人民究竟還能保有多少清醒的意識。這已經是涉及民主價值 的認同了。沒什麼對錯。就不多說了~ 但若真要為公民投票設計某些可以資訊流通、意見交換 的程序。我覺得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把門檻訂在一個 正好讓對政治比較有強烈參與欲的藍綠雙方,都無法只 單憑著一方的動員,就去進行公投。相反的,都必須去 拉攏、說服對方一部份的人民去參與。 甚至,一次又一次失敗的公投,正是公投唯一可能的民 主辯難、交換、協調過程。如果真的有那麼一種議題, 是必須透過數百萬人的參與來共同決定的話!這樣的成本 也是值得的。 相反的,如果只是因為無法掌握國會多數,就想要另外找 一條「比較容易」的途徑,去遂行自己的信仰與價值理念 ,這樣簡單通過的公投,一定只會製造更多的對立與衝突 ,而非解決爭議。我根本性的懷疑一些把公投的價值無限 上綱的政客,他們的動機就只是如此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kforset 來自: 140.123.193.149 (01/08 00:15) ※ 編輯: kforset 來自: 140.123.193.149 (01/08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