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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個題外話 版規裡有說: 「16.使用臺、台作為攻擊人的辭彙,例如:臺客、很臺。,水桶3天。」 這一條規定是代表版主認為 「台」本身就是帶有貶損的意思 所以才要處罰嗎? 進一步的問題是 板規這樣的認定是源自於: 1.板主個人的想法 (也就是板主自己也認為『台』帶有貶低的意思,所以加以處罰) 還是 2.板主基於對社會一般人用語的觀察所得出的基礎 (也就是板主認為『台』已經成為一般用語中的貶損用字,所以加以處罰) 兩者的差別在於 在「『台』不應該被拿來當作貶低用語」是一項正確認知的前提下 (認為這不是正確認知的人,就不用往下看了) 如果是1. 那我會建議板主自己或許可以試著調整自己的心態 否則這樣的板規只會更加深了其他人對「台」字的錯誤刻板印象 如果是2. 那我會建議 不管社會上是不是已經形成這種錯誤的通常用法 或是說這種錯誤用法是不是真的有被普及還是只限於少數群體範圍 我們都應該試著加以導正 而不是透過板規處罰的方式 再去「確立」或「印證」這種錯誤的用法 就像同性戀與愛滋病之間只是統計上的巧合但無醫學上的關連 卻因為媒體長期錯誤連結而造成同志權被污名化 一樣的道理 這樣的板規或許可以達到「禁絕『台客』出現在板上」的效果 但卻會加深「『台』是具有貶低辱罵的意思」這種錯誤的認知 而後者才是真正應該被禁絕的,不是嗎 所以我會建議這條板規是不是可以考慮略作修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183
chttw:很值得深思..推 210.64.238.146 12/22
※ 編輯: LCS 來自: 140.112.151.183 (12/22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