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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來,台灣國內醞釀政黨和解(或合作)之舉,這本是件好事,因為世上凡是任何衝 突對立,若能以和解終了,絕對是上策。但是親民黨人士拋出和解(或合作)的條件竟然 是這樣說:「只要民進黨放棄台獨黨綱,才有和解(或合作)的可能。」諸君聽了這話不 覺得似曾相識嗎?這不是中國北京當局經常對台灣使用的句型嗎?中國當局不是也這樣說 - 「只要放棄台獨,回到一個中國的原則,什麼都可以談」? 真是「兩岸中國人一條心」啊!請問:世界上有一種談判或和解,是要求對方接受我方 的內定結論,而猶謂之「談判」「和解」的嗎?「只要你們照我們的意思做,什麼都好談 」,只有「偉大的中國人」才講得出這種「霸權主義九百句型」! 對台灣虎視眈眈的北京當局,要台灣放棄獨立,本不足為奇;奇怪的是,同樣生存在台 灣的國親新三黨的人,也要台灣放棄獨立,才真令人啼笑皆非。一九四九年以後,台灣事 實上就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發展至今,不僅創造出舉世肯定的經濟成果,而且是 科技大國,更發展出民主政治,被國際人權組織Freedom House評比為「完全自由的國家」 ,與美、英、德、法、日等國並列;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被列在「完全不自由國家」之列。 「完全自由的國家」台灣,與「不自由的國家」中國,當然是不相隸屬的兩個國家。所 以,就歷史的發展與現狀的事實來看,統獨之爭的雙方,應該是「獨」派合乎事實;「統 」派則不僅違背事實,也會破壞現狀。因此,若要一方放棄主張,應是不符現狀與事實的 「統派」放棄「統一」與「一中」的主張才對,怎麼反過來要求合乎事實的獨派放棄台灣 獨立的主張? 我們這個「完全自由的國家」台灣,也真是有夠自由了,自由到他們內部的政黨可以和 敵國同聲同調來反對自己的獨立自主,而且還不許人家說他們是「中共同路人」。 話說至此,我聯想起一件弔詭之事,日昨,身兼國民黨副主席的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 他願率團赴大陸(應該叫做中國),與對岸會談,希望對岸不要制定「反分裂法」。 我實在搞不懂,王金平不是站在反台獨的藍色陣營裡面的人嗎?而中國的「反分裂法」 正是為了反台獨而制定的。一個反台獨的人士要率團去和反台獨的政權談判反台獨的「反 分裂法」?這是多麼矛盾與弔詭的邏輯!更何況,王金平強調的四大原則之中,不是有一 個「對等尊嚴」的原則嗎?如果把台灣一直擺在「一個中國」之下要和中國談判,何來「 對等尊嚴」? 原載2005. 2. 14.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李筱峰專欄」 http://www.jimlee.id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5.92
ClassicTZ:久沒看李教授的文 果然兩岸都一樣(說部分的人) 218.172.90.86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