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nss (球迷觀點)》之銘言:
: 4.連宋律師團之前所說兩組候選人同意即可驗票,是採用當事人進行主義,這是在
: 法律沒有規範時,方可以法理由司法認定後實施,但選罷法對於選舉紛爭原來就
: 有法條規範,而連宋也因此(但未依法)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因法律大於法理,故
: 連宋律師團之前所言是漠視法律的行為。
連宋陣營是亂講的。姑且不論選舉訴訟是否適用當事人進行主義,現在
就是明明連公告都還沒有公告,程序問題都沒有審理完畢,就想要進行實體
審理,不是過度急躁了嗎?要照程序走就一切依規定嘛。套句藍軍陰謀論,
反過來也可以講:如果認為驗票會贏,何必急於一時驗票?
這一切根本都是在為自己的政治手段找藉口,愚弄選民而已。落選當場
就去起訴,其實那時候就知道中選會根本還沒公告。其實任何名義聲請證據
保全都可以查封票匭,就偏要把查封票匭說得像是重大勝利。明知道自己會
被駁回,還有愚痴媒體中國時報的社論,說這樣子司法沒有為了人民存在。
拜託,這種程式不符又不能補正,只有裁定駁回而已。難道等到被對方抗告
、讓最高法院再發回、然後再浪費時間嗎?
把選舉訴訟講得像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一樣,做做筆錄就可以驗,不知
道是誰出的鬼點子,真好意思講。看他們檯面上那些「律師」,外界的風評
都在中間以下,黃東熊留學回台灣之後的年數比寫的文章還多,靠著教書教
久了檢覈成律師,但畢竟有那一點點學術貢獻在。李復甸就完全是垃圾了。
跟他共事經驗很差,腦袋有夠不清楚,又愛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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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馬喬即使被三振了,
也是很好看的。
--Ted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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