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今(二十三)日上午召開例行記者會,並因應在野黨的質疑,
臨時更動對外說明題目,鄭重否認國安機制啟動導致官兵無法投票,
強調國軍早已規劃重點戒備,共有三萬七千多名官兵輪值留守,其中
一萬三千多人為營區到戶籍地二小時單程車程者,原擬分兩班制讓他
們外出投票,但最後還是決定按國防法第15條規定依法行政,這項
擬案並未實施。
對在野黨質疑二千年總統大選時,輪值官兵都可以輪班出去投票,國
防部作戰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王春江表示,因依國防法第35條規定
當時尚未實施「國防二法」,然現在已經實施落實,必須依法行政。
王春江指出,國軍因應作戰及防衛需要,在經常戰備上分為一般戒備
、重點戒備及加強戒備,其中重點戒備與一般戒備輪值留守兵力大致
相同,唯一不同的是主官、主管必須留守,以因應不時之需隨時制變
。
據重點戒備規定,戰備部隊包括營區應變部隊留守原兵力的九分之一
,加上地區戰備部隊、反恐特定任務部隊,台澎地區留守總兵力約三
萬七千八百多人,包括主官、管須二十四小時輪值,不得休假外出。
至於,國防部長湯曜明曾在立委質詢下,請部內研究輪值部隊輪流投
票可能性,經研究約有一萬三千多名官兵戶籍地距營區單程車程約二
小時,可分兩班制外出投票,但後來仍決定依法行政,並未實施。
軍事發言人黃穗生則表示,為維護國人安全穩定的投票環境,國防部
從十九日下午五時至二十一日上午八時實施重點戒備;國安機制啟動
後,因國軍已進入重點戒備,並無增加任何兵力留守,僅下令各輪值
部隊加強應變制變作為。對有部隊軍官向媒體指稱因啟動國安機制,
原休假遭部隊召回無法投票,黃穗生強調,很想知道這些軍官是哪些
單位,也希望相關單位徹查,如下級單位若違反規定,一切依法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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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法: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達成保衛國家安全,
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第 7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體制,其架構如下︰
一 總統。
二 國家安全會議。
三 行政院。
四 國防部。
第 15 條 現役軍人應接受嚴格訓練,恪遵軍中法令,嚴守紀律,服從命令,確保軍
事機密,達成任務。
第 35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於本法公布後三年內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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