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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中國時報 打造新都心高市窮則變 邱順斌、許文媛/高雄報導 為籌措興建「高雄新行政中心」財源,卅日市府通過都市發展局提案,要採取透過成 立基金「變產置產」方式的自治條例,總規模約達百億元,待送議會完成審查後,可馬上 成立由市長謝長廷出任主任委員的管理委員會正式運作。 位於博愛路與至聖路交叉口附近的農十六剛完成區段徵收,鄰近有捷運站,將規畫為 新行政中心、金融中心、住商大樓的新都心,並因應高鐵九十四年通車,捷運九十五年完 工。 市政府、議會兩大機關將來搬到博愛路、至聖路口的農十六預定地之後,目前位於四 維路上的市政府與中正路上的市議會,未來將經由都市計畫變更為「非機關用地」,再搭 配發行公債、土地證券化或是設定地上權等方式,加以開發利用或標售後,充作新行政中 心建設基金的經費,希望能在高雄捷運通車後,提高土地價值,縮小資金缺口。 都市發展局昨向市政會議提出這項設置新行政中心建設基金的提案,都發局指出,位 於農十六的新行政中心開發案能否成功,財源籌措扮演重要的一環,該案初估土地款三十 八億元,建物總造價六十一億元,總成本需求一百億元。 但在經費籌措方面,由於市庫拮据,市府無力以編列預算方式來負擔,為此,決定朝 「變產置產」方式來辦理,執行「變產置產」需建立一套機制,這套新行政中心建設收支 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乃應運而生。 市長謝長廷在主持市政會議通過此自治條例,針對籌措金額龐大,可能面臨經費不夠 問題,他也指示都發局可將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或其它單位一起納入,如此,要向中 央請求補助就容易多了。 都發局則說,有關「高雄新行政中心」推動案,已於明年編列兩千萬元要委託顧問公 司進行規畫並採國際競圖,希望能為高雄市設計出一座可供百年使用的建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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