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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中國時報
打造新都心高市窮則變
邱順斌、許文媛/高雄報導
為籌措興建「高雄新行政中心」財源,卅日市府通過都市發展局提案,要採取透過成
立基金「變產置產」方式的自治條例,總規模約達百億元,待送議會完成審查後,可馬上
成立由市長謝長廷出任主任委員的管理委員會正式運作。
位於博愛路與至聖路交叉口附近的農十六剛完成區段徵收,鄰近有捷運站,將規畫為
新行政中心、金融中心、住商大樓的新都心,並因應高鐵九十四年通車,捷運九十五年完
工。
市政府、議會兩大機關將來搬到博愛路、至聖路口的農十六預定地之後,目前位於四
維路上的市政府與中正路上的市議會,未來將經由都市計畫變更為「非機關用地」,再搭
配發行公債、土地證券化或是設定地上權等方式,加以開發利用或標售後,充作新行政中
心建設基金的經費,希望能在高雄捷運通車後,提高土地價值,縮小資金缺口。
都市發展局昨向市政會議提出這項設置新行政中心建設基金的提案,都發局指出,位
於農十六的新行政中心開發案能否成功,財源籌措扮演重要的一環,該案初估土地款三十
八億元,建物總造價六十一億元,總成本需求一百億元。
但在經費籌措方面,由於市庫拮据,市府無力以編列預算方式來負擔,為此,決定朝
「變產置產」方式來辦理,執行「變產置產」需建立一套機制,這套新行政中心建設收支
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乃應運而生。
市長謝長廷在主持市政會議通過此自治條例,針對籌措金額龐大,可能面臨經費不夠
問題,他也指示都發局可將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或其它單位一起納入,如此,要向中
央請求補助就容易多了。
都發局則說,有關「高雄新行政中心」推動案,已於明年編列兩千萬元要委託顧問公
司進行規畫並採國際競圖,希望能為高雄市設計出一座可供百年使用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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