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堅副市長呼籲國民黨應將「不當黨產」歸還全民共享,市府善意告知社會
大眾並無不法
發佈時間: 2004-10-22 17:40:59+08(5854) 閱讀人次: 435
(市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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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針對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林享能擬對高雄市政府林永堅副市
長於「壽星戲院」前公告該址為不當取得財產乙事提出告訴,林副市長深表遺
憾,並呼籲國民黨應將「不當黨產」歸還全民共享,且市府善意告知社會大眾
並無不法。
林副市長對此事之回應聲明全文如下:
一、 訝異與遺憾:
據悉,中國國民黨擬對本人於93年10月21日率隊在本市之「壽星戲院」
前,公告該址不動產為國民黨不當取得之財產乙事提出告訴,本人對此深感訝
異與遺憾!
二、 呼籲國民黨深自檢討,不當黨產應歸還全民共享,不要作賊喊抓賊:
國民黨利用長期威權統治以及黨政不分的執政方式,國庫通黨庫的結果,從政
府移轉許多的不動產給該黨,經營各種事業,幾十年來從中獲得了鉅大的經濟
利益,加上戒嚴、黨禁與報禁,已嚴重傷害了台灣民主政治與政黨政治的正常
發展與茁壯,如今動員戡亂時期早已結束,國民黨應將過去執政所不當取得之
黨產歸還全民,本人鄭重呼籲,希望國民黨回應全民的期望,深自檢討,承認
錯誤,不要一錯再錯,儘速將不當取得之黨產返還全民,不要作賊喊抓賊!
三、 不當黨產既為客觀存在之事實,善意告知社會大眾並無不法:
中國民國民黨所有位於本市鹽埕區鹽壽段五十二地號土地及地上物(門牌號碼
: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二四一號等,即「壽星戲院」等),為該黨過去執政
時期不當取得之財產,監察院九十年四月六日已函送行政院之調查意見指明,
應返還國家為全民所共有在案。已送立法院之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
,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政黨不當取得之財產,應命於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或地
方自治團體所有,並將增訂返還國家前之移轉行為無效及追徵價款之溯及規定
。為此,在目前國民黨加緊變賣不當黨產之情形下,本府及本人基於維護國家
財產之公共利益,並保障可能因不知而與之交易人民之權益之考量,以善意的
作出此一公告,不當黨產既為客觀存在之事實,善意告知社會大眾並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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