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公共渡輪變身為市營輪船公司 本次議會大會將闖關
發佈時間: 2004-04-08 09:13:33+08(184) 閱讀人次: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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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本市公共渡輪依法取得「船舶運送業許可証」,高雄市交通局推動船務公
司化,預計在今年七月成立「高雄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籌備委員會已將組
織自治條例送市府市政會議討論,如獲審議通過將送本次議會定期大會審議,未
來輪船公司將由專業經理人採多角化、企業化經營,成為市府的金雞母。
民國63年,省港務局以高雄市公車處所經營渡輪「非港對港」為由,將公車處所
持有的輪船業執照註銷,到民國七十年航業法頒行後,依規定經營船舶運送業必
須以「公司」組織為限,並應申請船舶運送業許可,高雄市公車處過去多次提出
申請均被打回票,理由都是公車處並非公司組織。
交通局指出,公共事業組織「公司化」是全世界的大勢所趨,船務「公司化」最
主要目的,除了使法令與政策鬆綁,讓企業之經營更具靈活與彈性,它最大的利
基在於船務經營多角化、管理自主化、組織扁平化、盈虧透明化、營運企業化,
還可以進行「異業策略聯盟」,在有輪渡業務外還可經營餐飲、販售相關旅遊紀
念品等旅遊週邊業務,也可以在新光碼頭開闢新航線,為員工創造最高的收益,
成為市府公營事業的金雞母。
然而,公司化並不代表就是「民營化」,而是採取市營公司型態,現有員工的工
作權絕對不受影響,而船務的改革將帶給虧損累累的公車處一個脫胎換骨的機會
﹔根據交通局的規劃,公車處將把現有公共渡輪部分的船舶、場站等資產分割,
移撥輪船公司,再由市府作價投資,現有110 名員工也將移撥改制後的公司,工
作權不受影響。
基於依法行政,為了早日取得「船舶運送業許可証」,高雄市交通局自去年九月
即成立專案小組,著手籌備船務公司化事宜,今年二月成立籌備委員會進行跨局
處的協調,近日內全案將送市府市政會議討論,如獲審議通過將在送本次議會大
會審議,如果一切順利推動,最快在七、八月間可以成立「高雄輪船公司」籌備
處,並在年底前正式掛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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