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停車費逾繳 掛號催繳免罰款  目前高雄市的路邊停車費繳費期限為停車日算起的第14天,在此期限內到 超商等代收系統都可以繳費,在這期限未繳停車費者就會換來一筆六百元的 罰單,部分民眾常反應停車收費單可能被風吹走或被人取走,而不知已被開 停車收費單,對於這個種情況,交通局已研擬一套因應措施。  目前交通局已辦理招商將全面修改電腦程式,並與中華郵政以大宗郵件方 式簽訂合約寄發,對限期14天內未繳停車費的車主以掛號信催繳,再給予14 天的寬限期,也就是說,車主收到掛號催繳通知單後,在停車日次日起28天 內還可以到高市農會、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OK等五家駐點繳 費。  不過,雖然六百元罰款可以不用繳,替車主節省一筆額外支出,但車主除 了停車費外還必須加收郵資及工本費一百元,如果車主收到催繳通知14天內 仍不繳費,還是一樣要受罰的。  交通局除了以掛號信通知車主外,為了提醒民眾繳交停車費,在六月份也 首推以電子郵件方式提醒繳費通知,民眾只要上交通局網站: http://www.tbkc.gov.tw 登錄成為電子報會員,登入電子信箱、密碼、生日及汽車車號,系統將會在 開單日第10天起,以電子郵件方式提醒民眾,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