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一群同學討論到各國的選舉,塞浦路斯人
說要是有選舉他就得回家投票。我說這麼熱衷政治阿~
他說不是,因為法律規定每個人投票日都一定要去投票。
澳洲人也附和著說澳洲也是投票一定要去,不去要被罰錢
。所以就算只是去投廢票也要去。
我說,投票應該是人民的權利阿,不投只是放棄自己的權
利,跟投廢票沒啥兩樣阿。
但是他們不這麼覺得,在他們的制度當中,投票不只是權
力,也是一種責任。不可以說候選人爛,選誰都一樣就乾
脆不投給別人決定。如果候選人爛,就應該蓋廢票才算表
達自己的不滿。放棄不投,只是把自己的責任推給別人而
已。
同樣的道理來檢視公投,公投案要成案都是數百萬人民的
連署成案。連署不連署是人民的自由,當成了案,就應該
交給全國民眾表達意見。不投公投票,就是忽視別人的意
見。也是不負責任的表現,當國家公投決定重要政策方向
時,不投票的人說,這問題我不想回答,那怎麼是民主政
治的實踐呢?享受了自由的權利,更要盡到自由的責任。
台灣有一批人,總以為自由民主是天賦人權。自由民主不
是老天給的,是爭取來的。自由民主不是老美幫忙才有的
,是人民用血汗換來的。台灣如此,韓國如此,世界各國
都是如此。
現在這一批人說,百萬人連署的公投案是政治操作,不應
該投。公投案討論的是政治事件,當然是政治操作處理。
放棄公投,只是把你自己對於民主自由的責任丟掉,讓全
世界的人看到台灣本身對於追求自由民主的責任心低落。
少了責任,要怎樣要求更多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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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定於一尊的想法都是偏頗的,
任何從一而終的要求都是幼稚的;
任何一面的智慧都有其光芒所及與不可及之處,
任何一面的智慧不能也不該以其全能而全盤否定其他的智慧
-陳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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