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son141 (睡眠癱瘓)》之銘言:
: 本人已經連續提出質疑,但至今未見rayray12正面回應或辯解,
: 顯見其心虛,除非rayray12可以證言並未曾為之!
: 未告知違規理由就逕行處分(本人彼時還在板上發言)難以服人而且損害本人權益!
: 況且10分鐘可大可小,若本人在此時間內完成修文或不至觸法,
: 若rayray12真因初上任不諳程序就罷,我只要求給一個誠實說明!
rayray12至今仍未曾針對此部分提出絲毫辯解,
事實真相已經很明顯!
本人已經為此事付出"不甚公義對待"的代價,
請組務至少對rayray12提出口頭訓誡, 以免其日後再度藐視板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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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4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