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請問一個問題,麻煩兩位據實作答:
: : 板主是先發公告再設水桶或先將申訴方設水桶後再發公告???
: 前者
: : 若是前者,組務不會介入
: : 若是後者,請板主立即恢復使用者之發言權限,因為板主行事有瑕疵
: : 再次聲明,麻煩板主們在作出禁言處分前先發布公告
: 敝人向來是先公告後水桶
: GameManager 在第三次 po 文被刪除後連續發兩封 mail 過來,
: 以下僅列出信件的標題:
: 作者 GameManager (幹 我想要打球)
: 標題 要我去組務 站務報告一下嗎?
: 時間 Wed May 31 01:31:40 2006
: ───────────────────────────────────────
: 作者 GameManager (幹 我想要打球)
: 標題 我問你妳也不回
: 時間 Wed May 31 01:41:31 2006
: ───────────────────────────────────────
: 另外精華區中可以查到最後發文時間為
: 作者 GameManager (幹 我想要打球) 站內 a-bian
: 標題 看看民進黨的陣容
: 時間 Wed May 31 01:29:14 2006
: ───────────────────────────────────────
: 非 GameManager 宣稱的 01:11;此文可以在
: z -> 2 -> 4 -> 8 -> 389
: 看到;前述二封僅轉錄標題的信件,內容皆是在詢問為何刪文,
: 而非為何水桶。
1977篇 你有承認耶...
這不算亂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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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5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