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oxxxx (鏗鏘玫瑰)》之銘言:
: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 在此向小組長建議 要求到這裡申訴的使用者 先寄信與板主溝通 溝通失敗才來這申訴
: : 像這類不必要的申訴案就可以避免 你的負擔亦少很多
: : 對小組長 板主及使用者皆有利 以上 敝人淺見
亂入? 不過見你這篇癈話不多 也沒扣帽子亂罵人
我就回一下
: 根據敝人慘痛經驗,此舉對板主有利,對使用者卻絕對有害。
: 尤其對意圖擺爛的板主,他可以完全不理你,例如要求基本的罪證和論證死也拿不出來,
那就算是溝通失敗 一樣可以跑來申訴 沒禁止使用者申訴
: 採取延遲戰術讓你枯等,拖到你禁言期滿也沒差了,除非另定侵權抵償制度。
目前 經申訴後會直接解除禁言期的案例不知有沒有?不過應該非常少
你的案件到結案時 大概水桶期十天也到了 你要建議什麼抵償制度 你就提出吧
我不阻止你
: 而且,我幾乎沒看過與板主溝通後能獲平反的,不講理的就是不講理,
: 板主已佔盡主場和權力優勢,應該把時間優勢給弱勢板友以利爭取平反時效。
有誰被水桶就自認活該被抓的?有 不過相對不服的人 比例少很多
時效性?我也想i大多點上站啊 處理一下這裡亂七八糟的一堆案件
板主權力大責任亦大 一邊處理檢舉案 一邊案件又常被上訴 板工自已還不是一直揹官司
舊案未清新案又來 以後誰還敢執法啊?暫緩處理 又有人喊板主"不公" 偏袒自已人啦
: 然而真的有誠意與雅量,應該是把溝通挪到服刑之前,有個緩衝的申辯管道與期限,
: 留下溝通的過程,溝通無效或板主無意溝通,板主可決定逕使被告服刑,
: 而被告能迅速依據溝通證據或板主無意溝通表現馬上申訴組務,
: 這才是有邏輯而合乎法理現實的審判制度。
申訴前先寄信與板主溝通 就是你這個意思
當然 板主不鳥你或溝通後還是不服 再來申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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