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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is (All for Wang !)》之銘言: : ※ 引述《bilibala (病畜抓狂了 XD)》之銘言: : : 你這句話同樣可以吐回去,板主不是當事人,當事人都沒出來喊,板主是喊啥? : 呼叫我了嗎 ? : 我可是收到檢舉才處理的...... 剛剛看原來是我在置底文檢舉區有檢舉過。 請您bilibala舉證我有提到政黨不能告人這句話,我不是有請DPP去告嗎? : : 可不可受公評是一回事,但是不代表可以使用任何侮辱、誹謗"他人"的字眼。政 : : 黨是一種法人組織,現行台灣法律上法人是無法做為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的行為主 : : 體,但是否可以做為行為客體現在還是有爭議,而法律實務上則是認為可以的, : : 新聞也常見政黨控告某某人的報導,使用搜尋引擎搜尋一下即可得知,希望某位 : : "法務"專家不懂法律就去看法律,免得鬧笑話。 : 你可以參考蔣孝嚴告游錫方方土敗訴一案, : 法官說這是可受公評. : "竊國" 兩個字見仁見智, : 正反兩派都有,所以也是公評之事. : 你自認法律比較強,不服可以去告發文者,說他講 DPP 竊國. 最好去告馬英九,馬英九:「大盜竊國,滿街狼犬」 「大盜竊國,滿街狼犬」這是一種形容詞,形容為政者用不正當、不光明、鑽漏洞的方式 浪費民脂民膏,貪污,而這些作為不是一個人就可以做到的,而是類似集團的行為,形成 共犯結構,而領導者正式其中的關鍵,所謂的大盜。 再去告台開案審理法官: 趙建銘臺開案判決書乃引《莊子》〈胠篋篇〉中之警句:「竊國者侯」。 臺開案宣判,合議庭引用春秋戰國時代,《莊子》裡的一段話,點出「權貴犯罪」在二千 三百餘年後,還是很諷刺地存在現實社會犯罪中。 請你拿證據證明那位當事人"腦殘";還有如果罵版友腦殘不算人身攻擊,沒關係,以後大 家就用用語來在版上罵不順眼的人,連政黑應該都不能直接對版友罵這個用語喔...。 下次也希望不要有人罵國民黨黑金及其他用語。 -- ※ 編輯: Robbit1024 來自: 218.160.178.137 (11/02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