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libala (病畜抓狂了 XD)》之銘言:
: ※ 引述《Luis (All for Wang !)》之銘言:
: : 你可以參考蔣孝嚴告游錫方方土敗訴一案,
: : 法官說這是可受公評.
: : "竊國" 兩個字見仁見智,
: : 正反兩派都有,所以也是公評之事.
: : 你自認法律比較強,不服可以去告發文者,說他講 DPP 竊國.
: 我哪時說我自認法律強了呢?要不要告並不是我的事情,
: 我只是說出政黨也是可以告人這件事情,判斷可不可受公
: 評這是法官的問題,並非你來判斷,舉一個判例無法說明
: 什麼。
good !
非常感謝您的指教,
原本既有的發展是 :
我處理罵 "腦殘" 的人,
我沒有去處理罵 "竊國" 的人,
我是以可以公評來論,您是以非我判斷來論,
總之我都沒採取動作啊,
這不是非常符合您的意見嗎 ?
不必再吵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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