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目前我不覺得板主公告有不妥之處
: : 但想在此請問板主:請問這些文章可有備份???
: 有的
: 公告發佈後要備份被認定為廢文的文章並浸水桶時
: 發現原文疑似被其他板主刪除(原告宣稱為自行刪除)
: 故從 ALLPOST 拉回原文(可從標題確認),備份於
: z -> 2 -> 4 -> 9 -> 1114
: 該討論串除第一篇外全數被刪除,另外一篇回應備份於
: z -> 2 -> 4 -> 9 -> 1117
: 本人是否有編輯文字來入人於罪,小組長可比較此二篇之內容即可得知
: 本人相當佩服原告的想像力
: 不過他目前想提出的「原文」大概才是被「編輯」過的版本
: 如確認原告所言非實
: 扁板板務將針對此案提出「不受歡迎使用者」的認定辦法與罰則之建議案
如原告所言屬實
則板友應該相對應提出「不受信任板主」的認定辦法與罰則之建議案
不要話都是板主在說 明明提早解除水桶了也沒有半個道歉字眼
這種摸摸鼻子矇混的態度很差 對於板主的公正性只有殺傷力
扁板板主為何總是不敢正面回應問題?
訂下那麼繁複的板規 你們自己有遵守嗎?
自己執行板規有失誤 連道歉都欠奉 別說處罰了
還不讓別人在板上質疑討論板規問題咧 這叫民主論壇?
建議小組長辦個政治類看板評比 讓大家表達對哪個看板的管理最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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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3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