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alberchi (唔)》之銘言: : : 這就有問題啦 你公告完到浸水桶前有再check文章一次嗎 : : 如果你公告的這一小段時間 原作者剛好把文章刪掉 : : 你把他浸水桶也沒用 因為文章已經被原作者刪除了 : : 如果你沒check 憑什麼武斷的說是其他版主刪的 : : 又假設是其他版主刪的 那不表示其他版主正在處理 : : 請問您是在?婆什麼 : : 莫非扁版已經閒到可以兩個版主同時處理一篇文章了 : : 那表示有一個版主是冗員嘛 : : 不過作者說他文章有備份 希望他能把文章整理出來釐清楚 : 你扯了這麼一堆 : 又是說不同板主處理同一篇犯規其中有人太雞婆 : 又是宣稱板主太多有人是冗員 : 重點就躲著不回應是怎麼回事? : 再重複一次 : 麻煩你說明清楚 這整個作業過程違反什麼法 該條文的內容是什麼! 我是不知道條文是什麼啦 不講道德的人 應該比較多時間去找條文 我洗耳恭聽 但是請問一下 一篇已經不存在的文章 也尚未確定是誰刪除的文章 你把它抓回來浸水桶 請問合法嗎? 這跟偽造文章有什麼不一樣 明明文章已經刪除了不是嗎 (何況不是你刪除的!不知道是不是其他版主處理前就能在不確定的情形下拉原文 這算不算偽造?) 你公告完到底有沒有去看過文章還在不在? 你進水桶之前到底有沒有再看一次文章還在不在? 你禁水桶之前 到底有沒有確認過不在的文章為什麼不在了 是誰處理掉的? 如果已經確定是其他版主刪的 請問你是?婆什麼跑去幫忙浸水桶 其他版主正在處理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13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