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tpoet (靈魂之舞)》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扁板已有多次這類判例
: : 且使用者在發言前本就有搞清看板文化及規定之義務
: : 組務不介入該申訴,如有異議請向群組長申訴
: 本人發言前已相當謹慎查閱版規置底處所有文字
: 並未發覺有觸犯版規之虞才予推文發言
: 如此仍要受到水桶處置
: 對看板使用者未免過於嚴苛
: 而我又非24小時於版上留置之使用者
: 平均兩三天上一次扁版
: 小組長所謂"多次這類判例"
: 本人卻一次也沒看到
: 難以明白的是
: 何以完全依照版規發文
: 仍要遭受水桶處置?
: 三天水桶並不嚴重
: 我主要要求版規在撰寫上能夠更為完善
: ========================
: 避免使用者於板規未註明部分仍要受到水桶處置
: 如果連這樣的申訴都不足以讓小組長介入
: 那麼對使用者的權益是否太過漠視?
: 至於群組長
: 本人不會去申訴
: 如果從版主到小組長都不認為版規需要有清楚的規範
: 那麼想來我也沒有過度熱心之必要
扁板板規縱容板主有過大的自由心證權力
已經到了我想浸你就認定你是廢文的程度
而小組長的態度則是:我不管 尊重板主決定
扁板的板規有很多問題及漏洞
最嚴重的其中之一就是廢文條款
如果小組長刻意漠視這一類問題
那麼建議專心當一板之主就好
不必透支潛能從事需要公正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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