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原判決如下:
: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 a-bian
: 標題: Re: [檢舉] 竄改人物名稱
: 時間: Tue Nov 14 19:36:36 2006
: ※ 引述《tllk (天氣好熱啊)》之銘言:
: : 版標:陳青天 <--- ???
: : 管你是褒還是貶,改名就是不對,那個打的就那個去水桶蹲3天,
: : 證據應該不用附了。
: : 證人:有進扁版看到版標的全部版友
: 檢舉駁回
: 請看清楚板規中關於更改名稱的規定
: 扁版有關更名之規定:
: 14.帶有貶意將公眾人物、團體、機關名稱、國名 更改,水桶 3天~1週。
: (此處的貶意包括字義、字音、字型...等,亦不得以政治人物的身體特徵做文章)
: 如果擔心日後牽連到法律問題者 請以符號帶過。
: 針對版友之id或暱稱進行攻擊者,水桶3天~1週。
: 申訴重點:
: 陳青天確實是改名稱,而且還是惡意諷刺,跟扁版常用來水桶的扁皇一詞相同,
請問閣下到底哪裡有貶意了??哪裡諷刺了??
地方上都如此稱呼他~~何貶意之有?
: 怎麼版眾用扁皇不行,版主用陳青天就可以?
: 分明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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