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d版主:
1. 對於你對我判水桶一案,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我在此的申訴已經有了結果?
我寫信給你請求解開水桶,你也不理采,影響版友的權益,請問你在乎嗎?
2. 你可以說,你沒上線 ‧‧‧(可是你明明就知道申訴結果呀)
你可以說,你在上訴 ‧‧‧(我也沒在aboutboards看到你的上訴?)
如同我上一篇的質疑,請問法律是這樣玩的嗎?
技術性 你身為版主 一樣可以讓你討厭的版友繼續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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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對不起了 │
│ │
│如果我身上有任何中國人的基因‧‧ I am shame of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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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