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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C1GANHo ] 作者: weller (weller) 看板: PttLaw 標題: [轉錄]Re: [申訴] CrossStrait版版主baboosh違反版規亂給 … 時間: Tue Jun 1 20:52:37 2010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Law 看板 #135pcw4k ] 作者: 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 CrossStrait版版主baboosh違反版規亂給 … 時間: Fri Sep 2 01:45:29 2005 如果雙方不再就此案摘取CrossStrait相關討論前後文來佐證組務就要開始處理了 就LovingTaiwan大姐提供的證據來說組務無法認定他因惡意而使用禁語 不討論文章立場單就上下句語氣推斷的話僅是表露當時一方政權對另一方的評價 只以這個引用評價來認定對方出言不妥似乎嚴重了些 麻煩baboosh兄考慮調整判決 --- 但就之前實例看來確有使用者假討論之名刻意引用含有禁語之文章撩撥他人情緒 再加上兩岸版使用者成分之對立情形亦為政治群組之冠 因此能理解CrossStrait對文章用詞採取較嚴格的管理 如果baboosh兄要在這申訴之後再多加限制,組務方也會樂觀其成 只是CrossStrait的板規精密程度在政治群組可說首屈一指 既已採用較精密的板規當成管理原則,引用修改或詮釋時請儘量注意現任板規是否衝突 --- 聽說LovingTaiwan是女性網友,照習慣稱呼為兄真是抱歉了,已更正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0.242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61.216.20.242 (09/02 02: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133.201.6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41.15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