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ym30 (看熱鬧...)》之銘言:
: 請參考 2093 篇文章,
: 文中提到
: "但法務站長判定時亦未向本人充分查證否決開板之原因是否只出自於針對板主之考量"
: 我想小組長是認為這個判決還有爭議吧.
: 另一方面
: 小組長本來就不打算讓政治群組新增任何的版,
: 我覺得這一點應該是他與站方的默契,
: 所以才會希望R兄開在別的群組下.
: 無論如何,
: 有話好好說,
: 那樣衝的言詞,
: 除了挑釁以外,
: 對事情解決無濟於事.
: 套個KMT版的規定,
: 蓄意挑釁是可以水桶的哩.
不能推文 亂入回文一下
說到蓄意挑釁 在下最近剛好到扁版試過
套個扁版規定 蓄意挑釁是可以處3天~1年的水桶哩
最高可到1年耶 呵呵 不是其他版3天5天可以比擬的
有感而發 回一下文 湊湊熱鬧 順便等等我的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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