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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建議你,請你把那封信拿出來 : 如果你有附上公告的話我可以向你道歉, : 但如果沒有的話,我建議你以後乖乖照規則走 : 另外,你最新一封給我的信可沒照規則來, : 並沒有檢附那篇公告。 : 信件我附在下面,然後:公告呢? : 我已經決定將你丟回水桶之中,直到你按照看板要求檢附公告來申請解除水桶為止 : 這就是依法行政,你信件裡跟我嗆聲,那我現在就不留任何通融的空間 你這篇文章我也存檔了 嗆聲? 這也叫嗆聲?難道跪地求饒才不算嗆聲? 有本事你上面篇文章就不要刪! 讓大家看看你的水平! PTT的KMT板是你一人說可以PO文就PO文, 不能PO文就不能PO文的! 其他版主都有收到我的要求解除水桶信跟轉錄公告文, 就你沒有?? 公告文是轉錄的,當然不會有存檔, 有存檔的只有要求文, 要證據只有PTT站方調閱信件紀錄存檔才有,這誰不知道! 這樣也要刁難! 小組長不處理這個版主沒關係, 我就循法律途徑處理, 別以為天下只有你KMT版規是律法, 網路沒有法律可以規範? 你F版主用的可是國家的公共資源,非你一黨一人一私所有的網路空間, 光憑你這種自己說了就算的標準, 就足以惹出很多事情了。 可惜, 我本想息事寧人的, 就是有這種版主想鬧大, 既然如此, 就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