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建議你,請你把那封信拿出來
: 如果你有附上公告的話我可以向你道歉,
: 但如果沒有的話,我建議你以後乖乖照規則走
: 另外,你最新一封給我的信可沒照規則來,
: 並沒有檢附那篇公告。
: 信件我附在下面,然後:公告呢?
: 我已經決定將你丟回水桶之中,直到你按照看板要求檢附公告來申請解除水桶為止
: 這就是依法行政,你信件裡跟我嗆聲,那我現在就不留任何通融的空間
你這篇文章我也存檔了
嗆聲?
這也叫嗆聲?難道跪地求饒才不算嗆聲?
有本事你上面篇文章就不要刪!
讓大家看看你的水平!
PTT的KMT板是你一人說可以PO文就PO文,
不能PO文就不能PO文的!
其他版主都有收到我的要求解除水桶信跟轉錄公告文,
就你沒有??
公告文是轉錄的,當然不會有存檔,
有存檔的只有要求文,
要證據只有PTT站方調閱信件紀錄存檔才有,這誰不知道!
這樣也要刁難!
小組長不處理這個版主沒關係,
我就循法律途徑處理,
別以為天下只有你KMT版規是律法,
網路沒有法律可以規範?
你F版主用的可是國家的公共資源,非你一黨一人一私所有的網路空間,
光憑你這種自己說了就算的標準,
就足以惹出很多事情了。
可惜,
我本想息事寧人的,
就是有這種版主想鬧大,
既然如此,
就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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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