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rew1222 (所有的快樂都流成淚)》之銘言:
: ※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 建議你,請你把那封信拿出來
: : 如果你有附上公告的話我可以向你道歉,
: : 但如果沒有的話,我建議你以後乖乖照規則走
: : 另外,你最新一封給我的信可沒照規則來,
: : 並沒有檢附那篇公告。
: : 信件我附在下面,然後:公告呢?
: : 我已經決定將你丟回水桶之中,直到你按照看板要求檢附公告來申請解除水桶為止
: : 這就是依法行政,你信件裡跟我嗆聲,那我現在就不留任何通融的空間
: 你這篇文章我也存檔了
: 嗆聲?
: 這也叫嗆聲?難道跪地求饒才不算嗆聲?
: 有本事你上面篇文章就不要刪!
: 讓大家看看你的水平!
: PTT的KMT板是你一人說可以PO文就PO文,
: 不能PO文就不能PO文的!
該說啥呢?違反板規我處理不行嗎?
隨意扣帽子扣的挺高興的吧!
: 其他版主都有收到我的要求解除水桶信跟轉錄公告文,
: 就你沒有??
我就是沒收到。
: 公告文是轉錄的,當然不會有存檔,
: 有存檔的只有要求文,
: 要證據只有PTT站方調閱信件紀錄存檔才有,這誰不知道!
: 這樣也要刁難!
檢附公告很難嗎?
我回信叫你要補公告喔,你不補然後來申訴,那現在我把你的信件拿出來
你還跟我嗆聲,那我就完全按照板規來啊!
通常一般寄信要求解除水桶,板主通常不會很硬性要求一定要附公告,
但如果堅持要酸要罵,好吧! 請你乖乖跑完全部流程。
小組規定也寫了,申請解除水桶時就講事由和照規定,其他有的沒的廢話少講。
總有人愛在申請時不照規則來還順口酸個兩句。
: 小組長不處理這個版主沒關係,
: 我就循法律途徑處理,
: 別以為天下只有你KMT版規是律法,
: 網路沒有法律可以規範?
: 你F版主用的可是國家的公共資源,非你一黨一人一私所有的網路空間,
: 光憑你這種自己說了就算的標準,
: 就足以惹出很多事情了。
那你自己呢?我自認我可都照著規矩來,你要破壞規矩,
那你有尊重這是一個公開的網路空間了嗎?
而且那條板規一直以來就在那邊喔,可沒變過。
: 可惜,
: 我本想息事寧人的,
: 就是有這種版主想鬧大,
: 既然如此,
: 就來吧!
ok,我不會介意你要循法律途徑解決。
我在此提出申請
希望小組長將這些信件保留於看板以利日後官司進行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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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5.84
※ 編輯: FENOR 來自: 140.112.125.84 (09/17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