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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沒像iamchicken兄這麼有修養,我講話比較口不擇言一點。 這位rignes版友,如果依照平時的標準,你的確被不當水桶了, 但是你在HATE版的GY文再對照你發表GY文之後在扁版的偽善悼念, 我覺得你被終身水桶根本是活該,你沒有違反版規,你只是欠缺公民與道德的教養而已。 不同政治立場或對於往生者沒有感情不悼念沒關係, 不在別人傷口上灑鹽,對死者表示尊重,不是做人該有的厚道與禮貌嗎? 我不是往生J版主的擁護者也不是泛綠的支持者, 可是我實在看不慣你這種沒禮貌、沒人性的無恥行為, 你要拿你在扁版貼的三行文為自己辯護沒有關係, 因為你在HATE貼又刪掉的GY文,版友們早就從ALLPOST版轉寄出來, 一切的公理會自在人心。 回應另外一位版友,版與版之間本來是不相屬, 所以就客觀理性來說,r版友的確不該因在HATE版的言論被扁版規處罰, 他可以申訴,我也相信他的處罰可能會不成立,我前篇文就說了, 但誠如iamchicken版友所言,最好是沒有業報這種東西, 誠如我前篇所言,最好r版友快去換個ID, 不然他即使沒被版規處罰,也會被版友的怒氣處罰。 至於悼念文適不適合po在HATE版,那是HATE版版主的問題,不必拿來這裡討論。 -- 克己功夫未肯加,吝驕封閉縮如蝸, 試於中夜深自省,剖破藩籬即大家。 自 勉 之 (MSN:asteroth921@hotmail.com) 真相http://www.wretch.cc/blog/asterot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58.142 ※ 編輯: asteroth 來自: 210.58.158.142 (02/02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