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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申訴] KMT板板主zmcse吃案
時間: Fri Nov 16 16:25:04 2007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事實上不能這樣說,否則就會有人說我說謊,應該也是。
: : 原則上就如以上所說 ,若對處置不服,可函請處理,
: : 版工思慮或許有缺失,無法面面俱到,
: : 但對於 mail 在三次以內,都會處理,不會置之不理。
: 如果Z板主真有「mail 在三次以內,都會處理」之誠意,
閣下能否舉出,「mail 在三次以內,不處理」的例子嗎 ?
: 當初處理本檢舉文,
: 至少該來信告知,
: 而非私自刪文了事。
: 他又沒告知我,
: 也沒公告,
: 我若不是去刪文板看,
: 根本就不知該文是被板主刪文吃案,
: 或是原PO自己刪了。
該文剛好有存到刪文區內
z-18-145
閣下可去看看
: 證明z板主毫無誠意處理本人的檢舉文,
就誠信紀錄上,還沒有任何不良紀錄 !
: 這樣的話,我跟他MAIL,會有什麼結果嗎?
這總得 MAIL 以後,才知道吧 !
依案件不同,至少我會回,不受裡的原因。
: 此案充分突顯該板主雙重標準之重,
: 已超出正常人所能理解之範圍了。
早就料到會有如此結果,
那組務認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我無須為了版工職位說謊,這跟我的格調不符合。
首先我認為我不必為被申訴當事人背書
所以發回更審,自有不同結果。
其次我不願說謊,說此事還未結案,
就我本人認知,假如申訴人以 mail 申訴,自信會處理。
每個人心理都有一把尺,只是尺的量度每個人不同。
--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 編輯: zmcse 來自: 218.168.77.182 (11/17 05:40)
※ 編輯: zmcse 來自: 203.74.199.63 (11/17 15:10)
※ 編輯: zmcse 來自: 203.74.199.63 (11/17 15:12)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 事實上不能這樣說,否則就會有人說我說謊,應該也是。
: : 原則上就如以上所說 ,若對處置不服,可函請處理,
: : 版工思慮或許有缺失,無法面面俱到,
: : 但對於 mail 在三次以內,都會處理,不會置之不理。
: 如果Z板主真有「mail 在三次以內,都會處理」之誠意,
閣下能否舉出,「mail 在三次以內,不處理」的例子嗎 ?
: 當初處理本檢舉文,
: 至少該來信告知,
: 而非私自刪文了事。
: 他又沒告知我,
: 也沒公告,
: 我若不是去刪文板看,
: 根本就不知該文是被板主刪文吃案,
: 或是原PO自己刪了。
該文剛好有存到刪文區內
z-18-145
閣下可去看看
: 證明z板主毫無誠意處理本人的檢舉文,
就誠信紀錄上,還沒有任何不良紀錄 !
: 這樣的話,我跟他MAIL,會有什麼結果嗎?
這總得 MAIL 以後,才知道吧 !
依案件不同,至少我會回,不受裡的原因。
: 此案充分突顯該板主雙重標準之重,
: 已超出正常人所能理解之範圍了。
早就料到會有如此結果,
那組務認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我無須為了版工職位說謊,這跟我的格調不符合。
首先我認為我不必為被申訴當事人背書
所以發回更審,自有不同結果。
其次我不願說謊,說此事還未結案,
就我本人認知,假如申訴人以 mail 申訴,自信會處理。
每個人心理都有一把尺,只是尺的量度每個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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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 編輯: zmcse 來自: 218.168.77.182 (11/17 05:40)
※ 編輯: zmcse 來自: 203.74.199.63 (11/17 15:10)
※ 編輯: zmcse 來自: 203.74.199.63 (11/17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