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版版規對使用者真是不利,一點都不顧及公平正義,
我舉幾個扁版版規讓大家知道版主的主場有多麼優勢....
1.扁版規定,廢文由版主主觀認定,其餘人不得依此申訴。一旦申訴就水桶3天,
累進計算。
(意思是版主高興,哪一篇是廢文他說了算,其他再廢的文,他說不算就不算)
2.廢文和反串者版主依主觀判斷砍文。
(意思是版主說你是反串,你就是反串)
3.符合砍文標準者,可隨版主主觀判斷,浸12-2月水桶。
(意思是可砍就可浸,本條真是太棒了)
請試想,按照1.2.3的順序,扁版的版主可以說是版皇不為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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