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ADHD
感覺依照類型分的話
會不方便想要綜觀一個事件的人
在方便檢索的部分我們也許可以:
1. 分二or三類檢索方式 eg. ● 依議題分類 ─●主權 ●人權 ....
裡面都包含全部的內容 ● 依時間分類 ─●2001 ●2002 ....
但以不同的方式進行檢索 ● 依地區分類 ─●全國 ●北區 ....
2. 決議一種主要的檢索方式 eg. ● 現行分類制度
但提供一個方便檢索的總覽文件 ○ 事件檢索表(可依照議題時間地區查詢)
目前包含現行方法的意見有:
1. 主議題類型->單一事件 缺點:有些事件難以分類或跨類別(可用都放來處理)
2. 主議題類型->時間軸->事件 缺點:有跨長時間的事件 檢索起來可能很零碎
3. 文章類型->議題事件 缺點:單一事件會被分開到不同地方
4. 事件地區->事件 缺點:全國性議題可能佔多數
(4.是剛剛想到加的 可以分北/中/南/東/離島/全國)
如果有新的提議可以照上面的方式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