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TTfaggot:我支持2就好了 04/28 09:26
推 PunkGrass:方案二 04/28 09:27
推 deepdish:我也覺得不要弄太麻煩 不然標題字數常常不夠放 04/28 09:29
→ HermesKing:直接用2就可以了 +1 04/28 09:31
推 TFnight:2 04/28 09:31
推 BingBaKing:204/28 09:35
推 oitoe:沒意見是否代表全部否定?04/28 09:37
簡單多數決,謝謝。
※ 編輯: musashi0839 (125.227.130.181), 04/28/2014 09:39:48
→ koxinga:絕對多數 方案1 再表決一次 04/28 09:39
推 metra:2 一直出現公投梗ww 04/28 09:41
推 mirare:方案1 04/28 09:44
推 gusin:方案一 04/28 09:45
→ s2371946:方案1 04/28 10:05
推 Xpin:方案1 04/28 10:06
推 jeneaqa1:2 04/28 10:11
推 zipizza:2 04/28 10:17
推 s1s1:1 04/28 10:18
→ a031405:1 04/28 10:46
→ HwangTW:2 04/28 10:49
推 ErnestKou:方案一:再對決一次 04/28 10:56
推 kiwi0530:簡單多數決:2 04/28 10:58
推 ying0502:2 04/28 10:58推
推 lyu0001:2 04/28 11:13
推 chx64:2 04/28 11:51
推 euniceang:2 04/28 12:34
→ musashi0839:這篇留到晚上九點,到時候看看推文的結果是如何再決定04/28 12:36
→ musashi0839:謝謝各位的配合04/28 12:36
推 odyy:204/28 12:45
推 akakapo:2 因為納入6不公平,6只比1多兩票而已耶 04/28 13:04
推 unaup:方案ㄧ 04/28 13:51
→ unaup:回樓上a大,但上次一人三票,前兩名也只差20票... 04/28 13:53
推 conanai:2,mad大加1,尊重民主 04/28 14:44
推 fobulous:1,再投一次 投到最後結果 04/28 15:22
推 willams38:全部票數也才630票@@04/28 16:58
→ musashi0839:很多使用者是不知道怎麼投票的04/28 17:31
推 jushni:方案一04/28 18:22
推文結果:
方案一、11推,方案二、18推 故發文框框改成一般屬性框框
如:
單屬性[類型]式:
123 1 4/23 gua □ [新聞] 顧立雄:沒強制投票 公投不能有高門檻
124 2 4/23 QQ □ [情報] 去信教育部抗議私自授權修改課綱的回信
125 4/23 aaaaa 轉 [討論] 苗栗縣人對外環道看法如何?
126 ~ 4/23 Hi □ [揪團] 讀書會
127 12 4/24 xxxxxxa □ [心得] FB核能流言終結者
128 40 4/24 justtest □ [板務] 板標格式
129 5 4/24 Hermes □ [分享] 囚禁的臺灣
可用之類型包含:
1.[新聞] 2.[情報] 3.[連署] 4.[動員] 5.[募集] 6.[討論] 7.[心得] 8.[問題]
若找不可用的類型框框,請自創類型。
板工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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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4.2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8698455.A.F6B.html
※ 編輯: musashi0839 (42.78.4.226), 04/28/2014 23:22:36
→ timshan:版主你辛苦了 04/28 23:24
推 johnny12728:推 04/28 23:24
推 koxinga:服 04/28 23:25
推 Imbufo:辛苦了 04/28 23:26
推 lamda:建議使用2就好 分類太多對發文者感覺凌亂 大巧不工 04/28 23:30
推 ccc73123:這樣怪怪的 因為支持雙屬性的總和比單屬性多耶 04/28 23:31
→ lamda:分類的項目的調整比較適合使用在精華區的編輯上 04/28 23:31
→ lamda:雙屬性會占掉標題的空間 以第二標題取代損失的標題空間 04/28 23:33
→ lamda:不見得能承載更多訊息量 04/28 23:33
→ lamda:過去服貿版 八卦版人數較多時 分類也都是簡單扼要 04/28 23:35
推 aki80:我還以為要討論之前那個提議的類型XD 04/28 23:36
→ lamda:一來利於維持版面整齊 二來把分類標題選擇的心神與空間省下 04/28 23:37
→ lamda:可以放在主標題的撰寫 04/28 23:38
→ lamda:創版初期的重點在於降低發文的門檻與複雜 吸引人氣 04/28 23:39
→ lamda:進一步加以組織引導 擴大討論人數及影響力 04/28 23:40
推 BlackBass:2 04/28 23:41
→ musashi0839:分類標題修改已完成 04/28 23:41
推 cutedora:2 04/28 23:51
→ musashi0839:不是要各位推文啦 這個已經決議了XDD 04/28 23:56
→ aki80:把結果放在前面可能會比較好懂wwww 04/29 00:18
→ DRIariel:那舊文要改嗎? 04/29 00:30
→ Imbufo:不溯及既往 咦? 04/29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