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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x54461 ()》之銘言: : 我認為,該討論一下修改版規的事了 : 表達支持兩岸統一的立場並不是壞事 : 只要你肯據理服人、說服大多數人支持你的觀點 : 而不是一再對你的論點跳針回應 : 如果你無法說服大多數人支持你,反而惹來一陣噓聲,那是你的問題 : 你該思考是要精進自己的論述、加強自己的文筆 : 還是你所抱持的思想根本上就是錯的、不堪檢驗,無法得人心沒什麼奇怪的 : 如果不自己思考為何你的發言遭人唾棄,還一直PO同樣的跳針文 : 就應該要訴諸公權力給予水桶,維護版面整潔 : 我建議把版規修訂成如下: : 第四條:鬧版 : 鬧版之判定標準:連續三篇皆被噓至X1以上,不限時間間隔 : 該三篇文退回並水桶二週 : 不管是1kcs,還是may3還是誰誰, : 不管你是中國人台灣人美國人還是哪裡人 : 你發了讓人噓到X1的文,你就有義務再發一篇讓人推的下去的文 : 因此,為了不讓自己被噓,每位版友發文前都要懂得爬文找資料, : 公民版的廢文量一定會大為減少。 : 這不影響到言論自由! : 因為這樣的規定無關個人、特定團體、特定思想主張 : 是每位版友一視同仁該遵守的 我覺得應該賦予板主類似檢察官的權利 例如某人的發言沒有違反板規 可是讓多數人感覺怪怪的 板主可以逕行討論後起訴某人 或者接獲檢舉後決定是否起訴某人 起訴後必須公告 然後舉行限時公投 現在因為什麼原因要起訴某人 投票時間在什麼時間到什麼時間之內 投票資格 板主決定 投票內容就1或2 是或否 水桶或不水桶 採相對多數制 一拍兩瞪眼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47.23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583386.A.9C3.html
zhaomine801:不太贊同,因為結論並無論證形式,僅依相對多數就直接 06/12 22:31
zhaomine801:導出結論可能公信力有問題。 06/12 22:32
KMTMAMI:這是放大板主司法權 但由鄉民直接監督 06/12 22:32
KMTMAMI:所以做出裁決的是鄉民 06/12 22:33
yommy1108:不贊同 06/12 22:33
SirChen:佩服佩服,綠色恐怖果然名不虛傳 06/12 22:34
chx64:那需不需要開傳票"到案"說明? 笑尿~~ 06/12 22:35
zerodsw: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AanQZc8JAg 古美門支援 06/12 22:36
khst3man:不認同 如同綠營選擇北市,論述在強,一樣噓爆 06/12 22:38
leontj:這個是公審!不好吧! 06/12 22:38
lamda:其實板主先發一篇文有接到檢舉 將發動起訴 交由陪審團審判 06/12 22:38
KMTMAMI:所以是不信任板主 還是不信任鄉民 06/12 22:38
lamda:論證的過程就是在該文底下推文或回文 意見表達充分後就進行 06/12 22:39
lamda:投票 12 angry men 中因為是對死刑的討論 所以採取絕對多 06/12 22:39
slx54461:我覺得鬧版影響最大的就是佔用版面資源,但這政策似乎又 06/12 22:40
lamda:數制 但我想在這裡應該投票後相對多數即可 事實上 透過 06/12 22:40
slx54461:多用了資源去處理 06/12 22:40
lamda:決定 比起由板主一人心證裁量來說 已經給予被起訴者更多的 06/12 22:40
lamda:機會 類似把法官權力分給陪審團的保護動作 不過這樣應該 06/12 22:41
lamda:的缺點就是會浪費一點板面資源 不過反過來想 討論這種事 06/12 22:41
lamda:也是一種民主法治的實務練習 該如何由處理個人與團體的衝突 06/12 22:41
evilcherry:陪審團不是用來取代法律 它只是用來讓法律的定義 06/12 22:42
evilcherry:更接近民意... 06/12 22:42
chx64:異議阿哩!!! 06/12 22:42
lamda:透過程序討論確保更崇高價值的實現 06/12 22:42
evilcherry:而且在台灣這種民情撕裂的地方,用陪審團制只會吵更大 06/12 22:42
KMTMAMI:可以試辦看看阿 不合適再改就好嘛 柯P說不要怕犯錯 06/12 22:43
chx64:話說"試閱"期還有多久!? 06/12 22:44
KMTMAMI:而且我引用的文章 不也是陪審精神嗎 06/12 22:45
KMTMAMI:何況在陪審之前 已經經過板主控管 06/12 22:45
evilcherry:你這種是多數人的暴政 06/12 22:46
KMTMAMI:跟9.2 689 426比人數 他們一定很開心 06/12 22:47
SirChen:厲害厲害,身份審查+言論審查. 如果真的實行的話 06/12 22:54
lamda:也不是多數人暴政 只是本看板屬性與他不合而已 06/12 22:55
lamda:左轉出去政黑就可以了 06/12 22:55
SirChen:我預言這個板將走上與媒體對抗網站的道路 06/12 22:56
KMTMAMI:那就用耐心愛心感化鬧板的人囉 06/12 22:59
sck921:有沒有想過?在你的預言實現前,搞不好這個板就政黑化了。 06/12 23:24
lyu0001:這種行為和方局長沒有兩樣,公開處刑 06/12 23:41
SirChen:政黑可沒企圖搞身份審查or言論審查過,格調和這裏有差距 06/13 00:25
sck921:政黑的板旨和這裡又不同,除非你解讀黑特的定義不一樣 06/13 00:30
sck921:如果這裡叫公民黑特板,那我就接受啊 06/13 00:30
SirChen:如果這個板板名叫做台派取暖區,那要怎麼搞審查我都沒意見 06/13 00:35
SirChen:就像媒抗網,愛怎麼搞都可以,爽就好. 今天這個板是 06/13 00:37
SirChen:全國最大BBS的公民事務板,意義可是不同 06/13 00:39
sck921:還有你講政黑格調,怎麼文章都那麼短?又沒什麼重點。 06/13 00:41
sck921:我隨便都可以貼幾篇五千字的文章給你: 06/13 00:41
sck921:我的想法是,既然我們看法兩極,那就把意見聚焦嘛。 06/13 00:46
sck921:板主發那篇,我也支持現階段不動板規啊,但是這可以討論嘛 06/13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