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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鑽漏洞是有問題,但是問題就是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 我覺得幾個點分開來看: 1.有些版規跟板務作法我認為的確可能有因人、因言廢言的現象產生, 而值得我們思考該如何保留不同聲音之權利。 所以這點上我支持 uka123ily 的說法。 2.但是不是就完全喪失管理的可能性 我認為這裡我們也採取保留的態度。 畢竟看板存在之目的在於促進討論之發生,若長期的討論無法聚焦, 許多議題互相拉扯、亂入,這樣在結果面無助於凝聚共識的話。 對看板的傷害是顯而易見的。 也就是說,藉由蓄意挑起的紛爭, 而導致眾人情感的撕裂與破壞共識的凝聚。 本身就是對看板的傷害。 所以回過頭來,這中間該採取什麼樣的原則, 我認為我們仍然應該尊重裁量,不能將言論自由過度上崗上限。 3.公共利益 我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有些看板會認為需要限制新聞需要附上心得或來源? 為什麼有所謂的 cross post 條款、甚至是相似文章造成的洗版條款? 因為有一個「公共利益」, 不論是磁碟空間也好,瀏覽者瀏覽文章的時間甚至心情也好, 我們希望在大家都付出一點維持秩序與參與討論的心力的前提下, 取得一個共識與認同。 我認為這點是正面表列的,所有看版的規範都應探討他對看版帶來的價值, 優先於他對看版帶來的傷害,除非這個傷害沒有其他看板其他平台可以替代。 這裡我也認為有少數幾個人的作法顯然有侵害其他人公共利益的現象, 我認為最明顯的一個主要被侵害的利益就是浪費他人閱讀時間這點。 ------------------------------------------------------- 其實我是認為標示為"吉祥物"本身就是激化對立的不該被鼓勵的行為, 而包括 609 689 9.2% ...etc 這些標籤用語其實統統都該被算進去。 特別是一個詞含有可能貶義的時候,但我們知道一個討論版他是有情緒的, 版友不是純然理性的,板務的管理上必須在理性跟感性中取得一個平衡。 理性與感性都必須有所妥協,這就是虛擬世界的溝通模型。 以這個例子而言,我認為要處理蓄意挑起紛爭,這件事情對公共利益的破壞, 以促進討論效益的前提,有幾個要點: 1.如何識別蓄意挑起紛爭,我認為刻意將無關的事件用以對比, 或是明明在討論 A 案是非卻要把 B 案是非扯入說兩邊一樣爛, 這種作法並不見得是一個合理且適當地討論方式。 2.蓄意採取對立態度以批評人為主而非討論事務,顯見有故意之處。 (我想討論中對事不對人是一個很基本的討論原則。) 3.中國情況的討論(推崇或貶低)到底算不算本版的討論宗旨, 這是一個我們要回頭去檢視公民覺醒到底是想討論什麼的。 說真的在這個前提沒有取得共識底下, 我無法判斷推崇中國制度到底算不算符合版旨。 這是一個討論內容的判斷,但你也不能罵中國的就 OK 、批評中國的就水桶, 這也是不對的。 4.我們需要一個能夠被認同的尺 事實上我認為從我的角度,上面四個點我們目前統統缺乏好好的處理, 所以這個爭論無法解決,情緒一直在累積,才會變成這種狀況。 ptt 的板務並不民主,他是人治,這是系統先天的弱勢, 我們倚賴人去決斷,包括何為蓄意、何為挑釁、何為離題, 都必須倚賴人去決斷並且往往難以有統一的標準(受限於現實)。 在討論價值與原則之前,我會認為我們仍然需要建立一個能被討論的制度; 還有,在尊重公眾對討論價值的追求的這個公眾利益的前提底下。 這是我參與 ptt 板務、小組務管理幾年下來處理類似爭議的主要看法。 當然,這點我覺得同 uka123ily ,我也想呼籲版友們,不要因人廢言, 而是我們要訂立一套合理的規則來追求我們心中目標的價值。 而回應一下 uka123ily ,以 ptt 這個組織而言, 決定一個版可以討論什麼,就是板務、小組的權限。 你可以要求他有一個足夠好的理由,但即使沒有, 你也只能透過看板建議、小組申訴發起或到別的地方取得替代方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62.22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3780522.A.6FB.html ※ 編輯: TonyQ (61.231.162.229), 06/26/2014 19:03:39 ※ 編輯: TonyQ (61.231.162.229), 06/26/2014 19:05:00
lkcs:how about the permission of using simplified chinese? 06/26 19:05
ookimoo:對付惡者就要有成為修羅的決心,若用聖人之道只能說迂腐 06/26 19:05
TonyQ:我覺得這不是聖人或修羅什麼,這只是一個討論平台, 06/26 19:05
TonyQ:讓大家能夠盡情表達意見又相對比較有機會取得共識就是目標 06/26 19:05
TonyQ:幹掉一種負面聲音只留下一種聲音這種作法是不會成事的。 06/26 19:06
※ 編輯: TonyQ (61.231.162.229), 06/26/2014 19:07:33
lkcs:we have got many boards, serving different people 06/26 19:07
TonyQ:@lkcs 我認為使用何種文字討論是看板權限,只是必要性。 06/26 19:08
TonyQ: 以台灣簡體字並不普遍的狀況下,為了避免討論造成問題, 06/26 19:08
Tzarevitch:贊成要有規範限制、但也應當有一定彈性 06/26 19:08
TonyQ: 禁止使用可能造成閱讀困難問題之文字(如注音文、簡體字) 06/26 19:08
TonyQ: 是一個方向。當然要主張簡體字並不造成閱讀困難,這就要看 06/26 19:09
TonyQ: 看板共識了。 06/26 19:09
sck921:我覺得現行標準已經很寬了,問題這個發文量會否太誇張? 06/26 19:09
ookimoo:某些人的意圖就很明顯嘛如果對於意圖明顯在破壞、歪解事實 06/26 19:10
ookimoo:這種情況下用最嚴厲的辦法當然是必要的嘛 06/26 19:11
TonyQ:@ookimoo ptt 要求你每個懲處都需要有版規的支持。 06/26 19:12
ookimoo:畢竟有些人再怎麼樣都不可能扭轉他們的印象嘛 06/26 19:12
ookimoo:對於公眾議題、或者臺獨有著深刻的恨,這種人發的言不桶 06/26 19:13
lamda:這算是罪刑法定主義的原則吧 06/26 19:13
ookimoo:何以治版? 06/26 19:13
TonyQ:所以你必須先擬出一個版規,否則你沒有辦法裁決。這是核心。 06/26 19:13
TonyQ:@lamda 其實 ptt 沒辦法徹底落實這些原則,人力素質都有困難 06/26 19:14
TonyQ: 但精神上我認為是尊重的。 06/26 19:14
ookimoo:這些人就是想讓你自打嘴巴阿,不管非國民黨的人到小市民 06/26 19:14
ookimoo:不管怎麼說 挑釁版眾 有其確切犯意嘛 這樣就能桶了不是? 06/26 19:15
timshan:@ookimoo 如果這樣會讓本版的試閱投票沒過也可以嗎? 06/26 19:16
ookimoo:嘿嘿 光是版主選舉 就能從中下手了,能正試擺脫試閱? 06/26 19:18
TonyQ:@ookimoo 要先有版規啊,所以這問題是你要跟我說違反哪一條 06/26 19:20
erown45654:當一個人變成惡人的時候,就是因人廢言的開始 06/26 19:20
erown45654:但這不代表以後就因人廢言,但這才是常識性作法 06/26 19:21
sck921:限制每人的發文量是否可行?有急迫可找人代po? 06/26 19:22
ookimoo:我反對樓上的說法,肉必自腐而蟲後生,你難道看到肉腐還吃 06/26 19:22
TonyQ:@sck921 就 ptt 的帳號狀況來講,我覺得是個自找麻煩的作法 06/26 19:23
TonyQ: 會來亂的還怕帳號少,反而是板務整天要在那邊算誰今天發 06/26 19:23
TonyQ: 幾篇增加管理負擔...Orz 06/26 19:23
yommy1108:為什麼要因為少數限制發文量版上人數又不多 06/26 19:24
ookimoo:其實不少版都有關於每日發文的限制 06/26 19:24
timshan:我們的文章已經夠少了不要在限制發文數量了= = 06/26 19:36
sck921:你三天會發到15篇嗎?不會的話哪有影響? 06/26 20:24
lkcs:i need only 1, in simplified chinese, hehe 06/2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