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hni:好像不能回公告? 06/30 14:48
改成討論應該就不算違反版規了。XD
※ 編輯: TonyQ (61.228.180.51), 06/30/2014 14:48:33
推 musashi0839:同意 06/30 14:48
→ dsa3717:適當的模糊是很重要的 06/30 14:50
推 yommy1108:推 06/30 14:51
→ TonyQ:主觀裁量的最大也最容易犯錯的關鍵點,就是不能"雙重標準"。 06/30 14:52
→ TonyQ:不能因為這個人是不利的那邊就嚴苛,那人是有利的這邊就寬容 06/30 14:52
推 meowmeowgo: 06/30 15:03
推 theseller:硬起來 06/30 15:06
推 lyu0001:推 06/30 15:11
推 nanalia:推適當的模糊 我覺得公民版是在需要動員 重要文章 不會被 06/30 15:29
→ nanalia:廢文洗掉 06/30 15:30
推 dan310546:推 06/30 15:30
推 nanalia:因為言論自由 也沒把黨工敢走啊 這邊是鄉民主場耶 又不是 06/30 15:35
→ nanalia:政府 到他們主場有跟鄉民客氣過嗎? 06/30 15:36
推 forent:要型塑台灣人的樣貌了。認真貌 06/30 15:46
→ TonyQ:這跟主不主場沒關係,照規定行事跟動私刑是兩回事。 06/30 16:16
→ TonyQ:重點是明確的規範跟妥善的執行。 06/30 16:16
→ erown45654:恩,不過現在來看就是版主不知道怎麼做才說的吧? 06/30 16:28
推 zoobox:推! 06/30 16:38
推 onelove:推! 06/30 16:43
推 greedypeople:如果是這樣 東尼大要不要考慮直接給版主私信建議? 06/30 16:43
→ TonyQ:板務說希望大家討論 我就提供意見啦...@@ 06/30 17:23
→ greedypeople:講白點 一堆臭皮匠是贏不過一個諸葛亮的 06/30 17:32
→ greedypeople:討論歸討論 有個夠經驗的人提供具體建議一樣重要 06/30 17:33
→ Tzarevitch:推。批萬就是人治的,這是避免不了的。重要的是不要怕 06/30 18:24
推 ThisIsNotKFC:同意 06/30 18:25
→ Tzarevitch:做錯,而要給自己不斷修正的空間。 06/30 18:25
→ ThisIsNotKFC:沒有不能回公告,這是PTT約定成俗的習慣 06/30 18:25
→ ThisIsNotKFC:別板不能回不代表本板不行 06/30 18:26
推 timshan:ThisIsNotKFC看看板規,本版禁止回公告 06/30 18:26
→ ThisIsNotKFC:謝謝提醒,我漏看了QQ 06/30 18:27
推 erown45654:我的意思是好像直接把球丟回去的樣子(?) 06/30 19:10
→ lkcs:board manager said that change a new title would be OK 06/30 19:14
推 chx64:安啦 簡單講 官官相護 06/30 20:27
推 sck921:樓上越描越黑.. 06/30 21:30
推 soulfaker:推。 07/01 01:22
推 SHIU0315:推 07/01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