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看板PublicIssue
標題Re: [板務] 板主選舉提問
時間Thu Jul 3 04:18:55 2014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目前板主候選人很多,算是有多元的選擇(大概)。
: 個人以板友的身分提出問題,希望得到候選人的回應。
: 但這不是候選人的義務,頂多就是一個「面對」政治的「態度」
: 而有些板友可能也希望得到較為有系統的論述。
: 畢竟論述的過程可能會比立場重要,也更能讓大家理解如何做出選擇。
: 個人認為目前有一些比較重大的分歧,歡迎以各自舒服喜歡的方式回答。
: 簡單整理如下:
: 1. 對板規第一條的認定與解釋:
: (1)諸位認定的「普世價值」為何?
: (2)在何種「狀態」或「要件」下,會傾向認定違反普世價值?
: (3)所謂「公民覺醒」是否應詮釋為具有特定方向性?或遵循公共價值?
: 或者說到底各自認定的「理想型」是什麼?
基本上我認為不該採用所謂"普世價值"的判定方針。
對板務、文章而言,我們該討論的只有「有無脫離版旨」,
也就是討論的到底是否公眾事務,
以及其內文是否構成挑釁、批評、是否構成對於特定族群的損害。
若有人想要發文表達專制優於民主的體制,
我認為這並不構成什麼對普世價值的危害。
根據板上人才濟濟的現況,
當然我相信這也會演變出很有看頭的辯論。
當然如果有人發表讚揚納粹屠殺猶太人的言論,
我會認為這很顯然是不見容於某些特定族群(猶太人)的挑釁。
另外我認為公民覺醒以板務的立場而言是比較沒有方向性的,
看板就是提供討論平台,維持討論方針。
以版上而言,
我們
鼓勵版友參與公民事務討論討論、鼓勵加入公民運動,
這大概就是最基本的指標了。
剩下的主要就是
以版友自己來帶領看板言論的走向了。
: 2. 投票爭議的認定,以上次板主選舉為例。
: (1) 是否會逕自認定為有暇疵的投票?法規或論理的依據為何?
我其實認為上次板務投票,
要刻意去洗投票的動機跟可能性都不大,
基本上我認為該承認投票結果。
在 yes/no 去洗一個 no 的答案其實真的沒啥意義。
: (2) 對於板友各自不同對事件推論與猜測,認為板主應持什麼立場?
: 也就是對於可能是陰謀論的言論板主認為應該如何處置?
: 例如:是否要加以勸阻? 板主有沒有義務回應或澄清?
: 板主是否可以藉由處理板務的權限支持陰謀論?
其實我覺得講陰謀論是不妥當的,如果有證據當然可以支持,
沒有證據的話板務處理上當然也不能去支持或反對,得有所保留。
但也不能放置不管,如我之前提過,
全然不理也會演變成看板群眾對於看板運作的信任危機
1.勸阻我想是沒辦法,質疑這件事情不是你回應了就會沒有的。
2.板務當然有義務對於版友對於看版的意見做出回應
3.我認為板務可以適當的針對群眾意見妥協,
以一個大家討論出來相對比較認同的投票方式來進行。
如後來我們在討論候選人資格討論、記名投票、登記投票等等選項。
板務該做的就是引導版友們討論彼此認同的解決方針,
並且明確的將每個選項討論出來的優劣告知版友。
最後在瞭解眾人意見的前提下選擇一個選項並提出說明。
: 3. 對板友互相攻擊或貼標籤的問題,認為該如何解決?
: 這跟第一點有關連,應該說是延伸的問題。
: (1)會以何種立場處理?或如何協調糾紛?
: (2)對於用各種暱稱指稱特定板友,認為是否有規範的必要?
1. 我認為板務處理挑釁,主要討論方針就只有一個,
那就是「對當事人/族群是否構成侮辱,是否理由充分」
比方說「lxxx真是個中國豬」。(舉例)
這樣的句子就會被我判決挑釁,因為很顯然無助於討論又只會製造糾紛。
但如果說「lxxx 真是個跳針王,老愛強詞奪理」
這樣的句子就偏向不去處理,
因為這可以透過看板上的文章去判斷,也屬於個人主觀判斷。
而離題就以該言論與原題的討論差異來判斷。
2. 689、9.2%、609、吉祥物等等言詞如果是用在討論我覺得還好,
但如果隱射或指著特定對象就可能有構成挑釁的問題,
我認為如果的確構成討論當事人覺得不快,是可以考慮加以勸導的。
但我們也很清楚,風氣的養成在於長久,
不是幾天或訂個措施就能強硬改善的,這邊會先以採取推文柔性勸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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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2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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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yQ (220.137.246.45), 07/03/2014 04:23:00
推 strangegamma: 07/03 04:28
※ 編輯: TonyQ (220.137.246.45), 07/03/2014 04:35:30
推 jushni:推 07/03 04:42
推 akirakid:推,明白清楚 07/03 05:27
推 yommy1108:推 07/03 07:36
推 Zelma:推 07/03 08:30
推 HermesKing:尤推第三大項的第二點 扣帽子什麼的大絕很阻礙討論風氣 07/03 08:58
→ lkcs:who is lxxx ? 07/03 09:05
推 meowmeowgo:周處 07/03 09:09
推 nanalia:不能認同你更多了 07/03 09:48
推 nomorepipe:同意+1 07/03 09:54
推 mvpdirk712:同意+1 07/03 10:40
推 timshan:推 07/03 11:07
推 shimo:順帶一提清朝時台灣頂多400萬,可是1949遷台的外省人就200萬 07/03 11:14
→ shimo:抱歉回錯 07/03 11:14
推 bluebrown:正文配合推文,笑果不錯。 07/03 12:22
→ lamda:推 07/03 13:04
推 lamda:補個推 07/03 14:07
推 lamda:還有洗選票"no"這個推論我覺得倒不是全然無義義 07/05 08:31
→ lamda:放在本版歷史的時間脈絡來看 當時我提出的政見有一項是 07/05 08:31
→ lamda:吉祥物管理辦法 強調凝聚共識 定出管理的具體措施 07/05 08:32
→ lamda:這麼一來 對某些特定版友來說 它們可能以為我是要上來 07/05 08:32
→ lamda:揮大刀猛砍人的 套句CSI說的 這 就有了犯罪動機 07/05 08:33
→ lamda:說錯 是"洗"選票的行為動機 先把眼前這個可能會限縮 07/05 08:33
→ lamda:某些人發言權的候選人拉下來阻擋一下再說 當然 是不是真的 07/05 08:34
→ lamda:如此我無從得之 我要強調的是 我們"無法" 100%斷定這種 07/05 08:34
→ lamda:推論無由發生 當然也"無法" 推論這種情況必定發生 所以 07/05 08:34
→ lamda:爭執的點在於各自觀察這個推論時所判定的"機率" 是多少 07/05 08:35
→ lamda:如果是我的話 我可能會認為有60%~80%左右 但由TonyQ兄所言 07/05 08:35
→ lamda:我猜測你認定的機率可能是10%~20%之間 甚或更低? 07/05 08:36
→ lamda:當然事後觀之 如果此推論為真 那麼這些人的這種動作 07/05 08:37
→ lamda:由戰略角度觀之 乃是躁進 盲動 暴露出真實的意圖 而給予 07/05 08:37
→ lamda:對方(我板)有警醒之機 07/05 08:38
→ lamda:當然 還是要強調一次 這個推論成立的機率並非100% 也非0% 07/05 08:38
→ lamda:至於是0~100中間的那個數字 那就要問自己的感覺了 07/05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