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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板友檢舉TheJustice違反板規第四條EX2 經板主群討論後一致同意後公告判決結果 【檢舉對象】 TheJustice 【檢舉文章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0538359.A.CAC.html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0538442.A.EFA.html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0538534.A.83E.html違反板規】 第四條 鬧板 ★ 有鬧板滋事者,鬧板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兩週,鬧板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Ex2:在一小時內發表三篇文章以上,且文章平均字數未達399字者(符號不計), 視為內容空洞洗板文,鬧板。若張貼轉錄文章者,僅計算心得短評字數。 【違反內容】 一小時內轉錄三篇文章,且轉錄文心得短評字數平均未達399字 【板主意見meowmeowgo表示: 水桶兩週 musashi0839表示: 水桶兩周 lamda表示: 被檢舉人thejustice 於未滿一小時內(00:12~00:15)連發三篇文, 經計算三篇文章中的心得字數平均未達399字。違反板規第四條EX2規定。 因此本人建議水桶兩周。 【最後判決】 水桶14天處理 若對判決不服 可自行向上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161.2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0934950.A.40F.html
r13974682 : 推 09/17 14:27
※ 編輯: lamda (163.21.161.247), 09/17/2014 14: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