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thlove:回他說可是我們的政府直接把不表態算到否定的那一方XD 05/16 00:09
→ sufferp:光從他第一句就知道他不懂公投法。 05/16 00:09
→ Miule:既然如此,把投票率不足視為否決更是霸凌不投票者的意見 05/16 00:10
→ Miule:既然他把不投票當成贊成和反對以外的第三種意見,那麼更不該 05/16 00:10
→ dsa3717:核心是公投的話明擺著就是yes,no的選擇 05/16 00:10
→ sufferp:現在公投法就是把「未表達意見」當作「反對」 05/16 00:11
→ Miule:和否決有同樣的結果,不成案和否決的效用必須分離 05/16 00:11
推 chiamin116:但是當公投只有正反兩方意見,他不認為可以選擇哪邊, 05/16 00:12
→ sufferp:有聽過廢票嗎? 05/16 00:13
→ chiamin116:就不代表正也不代表反,但政府卻是把不投票算到反方 05/16 00:13
→ coolda:實際上應默許給結果 而非還未公投前任何一方 那是有問題的 05/16 00:14
→ sufferp:對阿,把不去投票者視為對議題的否決,這樣合理嗎? 05/16 00:14
→ bbclearn:公投沒過門檻的話 應該解讀為命題失敗 不是反對命題 05/16 00:14
→ chiamin116:他如果認同政府這種做法,又怎麼能說他沒有意見也是意 05/16 00:15
→ chiamin116:件呢?你認同不投票=反方就是有認同反方的意思啊 05/16 00:15
→ sufferp:問題在「否決」兩字。否決就是指不出來投票的都是反對! 05/16 00:16
→ chiamin116:反正就跟他說政府沒有第三選項可以選,而且硬要歸類 05/16 00:17
推 sufferp:記得之前有人整理公投法懶人包,你去看看就懂了。 05/16 00:18
推 juju6326:可以去投廢票 05/16 00:23
→ teresashin:本來就是阿 不表態不就表示他把權利給了別人 05/16 00:41
→ teresashin:這是一種默許 不然他要是有意見會表態的 05/16 00:41
推 anetha:其實不表態不只是把機會交給別人,按照現行制度運作 05/16 00:46
推 aki80:我覺得投票是一種義務 不盡這義務就放棄了表達意見的權利 05/16 00:46
→ aki80:真的覺得兩邊都很爛還是應該去投廢票 05/16 00:46
推 Kaoru1011:不表態也是他的選擇 問題是門檻未到卻是否決 05/16 00:46
→ anetha:不表態就是肯定現狀,不表態就是讓這個政府繼續玩弄程序 05/16 00:47
推 song7775:我真的不認為不表達意見是好事 05/16 00:48
→ aki80:雖然投廢票也是算到否決那邊 但這比較不影響投票公平性 05/16 00:48
→ song7775:尤其在你只有兩個選擇的情況下 05/16 00:48
推 b92310051:不表達意見當然是把權力度讓給表達意見的人啊...廢票才 05/16 00:49
→ aki80:公投門檻的問題在於只要門檻高於"不論立場能投票的人"的一半 05/16 00:49
→ aki80:反對方只要不投票一定優勢 05/16 00:49
→ b92310051:是另外一種表達非支持非反對的方式... 05/16 00:49
推 windangellin:不表達意見又默默的"等待未知的第三方",這樣誰知道 05/16 00:59
→ windangellin:是什麼意思啊??XD" 感覺完全放棄說話了 05/16 01:00
推 windangellin:我同意不該"理所當然"認為棄權是將權利『默許授權』 05/16 01:05
→ windangellin:『結果如何都應該接受』這句我也覺得不妥,有些東西 05/16 01:07
推 gyboy74:法律不保護放棄權利的人,而且他是不表意自由,非表意自由 05/16 01:07
→ windangellin:作了以後發現不對,那不管是否無意見他有反駁的權力 05/16 01:08
→ windangellin:像是學運前年輕人不是流行小確幸? 很少表達意見 05/16 01:09
→ windangellin:照原po說的,那服貿當初無意見的人應該接受結果啊?? 05/16 01:11
→ windangellin:怎麼可以跳出來??XD 05/16 01:11
推 song7775:不投票跟投廢票是有不一樣的意義阿 05/16 01:31
→ song7775:你朋友把這兩個混為一談了 05/16 01:31
推 salvador1988:以你朋友的立場他更應該支持修公投法 05/16 01:44
→ itsfated:如果公投沒有門檻就等於讓少數人改變多數選出的政府政策 05/16 01:44
推 yipi1357:現行的公投法未到50% 不就是把沒投票加在反對票上 05/16 02:25
→ LaISseZ:阿那不就是放棄自己權力 就這個簡單啊 05/16 02:43
→ LaISseZ:此外我覺得有些人很愛說 不表態也是一種表態 不選擇也是一 05/16 02:44
→ LaISseZ:種選擇很好笑XD 既然你朋友都提出了他在等待一種他理想的 05/16 02:44
→ LaISseZ:態出現 這顯然就是一種非常消極的作為 如果他覺得台面上都 05/16 02:45
→ LaISseZ:沒有他理想的選擇 他有自己去思考一個想要的選擇並且去執 05/16 02:46
→ LaISseZ:行嗎 確認自己的立論基礎然後去推廣給更多人去認同他的選 05/16 02:46
→ LaISseZ:擇不是嗎 他要這樣做的話我覺得就非常的棒 不然就只是不想 05/16 02:47
→ LaISseZ:思考 不想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已 沒有什麼選擇是完美的 05/16 02:48
→ LaISseZ:一定都有放棄or犧牲的部分 但經過思考比較以後還是可以 05/16 02:49
→ LaISseZ:有一個明確的想法和價值觀 05/16 02:49
→ LaISseZ:第一句打錯 放棄權利 就這麼簡單~ 05/16 02:50
推 fjdkqp:無意見就是都可以 正反意見出來後少數服從多數 05/16 03:20
推 fjdkqp:但現在公投法硬將無意見的人數納入反方 05/16 03:21
推 fjdkqp:所以你同事說的沒錯 不表態無意見也是一種選擇 錯的是公投 05/16 03:24
→ fjdkqp:法的設計 05/16 03:24
推 fjdkqp:但或許你可以說明這個不公平的遊戲規則後 請他在正反間扣 05/16 03:45
→ fjdkqp:除最不想要的以後 選擇不是最糟那個 讓其他公民有表達自己 05/16 03:45
→ fjdkqp:意見的機會 05/16 03:45
推 rkb84:民主是主權在民.這是誰的責任?全民!只想爽爽過不想做決定. 05/16 10:09
→ rkb84:兩個都爛的解決法,是把自己認為最爛拉下來,選賢與能是假的 05/16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