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nnamonya:???????????? 05/02 00:59
噓 deepdish:警察就雙重標準了 還有資格執法?有對等嗎 05/02 00:59
噓 wangtinyu:ZZZ 05/02 00:59
→ pulesiya:支持人人都上街! 立場一致我還會聲援呦 05/02 00:59
噓 abc213323:喔 05/02 01:00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違法就是能提告
不管你是民眾還是警察
不必合理化自已的訴求就代表所做所為都是對的
※ 編輯: mstory (115.43.190.203), 05/02/2014 01:00:57
噓 thomas0229:人人平等,人跟白狗不平等對吧我懂 05/02 01:00
噓 Stacyyyyy:不懂 哪時有說沒違法? 05/02 01:00
→ pennylost:藏頭在哪? 05/02 01:00
→ ohrring:顏色對了~連通緝犯都能無法無天喔~看那精美的__ 05/02 01:00
推 bowji:其實占領立法院的人已經有一大票都收到傳票了喔 05/02 01:01
噓 pio:別人在講亂打人和根本沒違法亂抓,你在講什麼 05/02 01:01
→ koeiiso:雙重標準,比例原則 謝謝 05/02 01:01
違法就是違法
誰理你什麼比例原則
真是無聊
※ 編輯: mstory (115.43.190.203), 05/02/2014 01:01:44
→ bowji:但是違法職務準則的警察卻一個都找不出來 05/02 01:01
→ donnamonya:等等 應該不是合理化自已的訴求就代表所做所為都是對 05/02 01:01
噓 deepdish:嘴泡我也會阿 警察怎麼連324打人的都找不到? 05/02 01:01
噓 cuchiqqhh:白狗咧 偉忠咧 他們都違法喔 路過是政府說的噢 05/02 01:01
相關的當事人可以去提告
你不爽也能提供
※ 編輯: mstory (115.43.190.203), 05/02/2014 01:02:37
→ pennylost:沒藏頭的話那不就心得想聊文 八卦版然發感想文跟你口中 05/02 01:02
推 picar0504:違法可以抓 但是比例原則 有沒有差別待遇 有沒有秋後算 05/02 01:02
→ pennylost:公然違法 知法犯法的有啥兩樣? 05/02 01:02
→ ssJCW5566:…違法不用裡比例原則 公民老師在哭了 05/02 01:02
比例是看法官
不是隨便一個路人甲就能說了
→ picar0504:帳 大家看在眼裡 05/02 01:02
※ 編輯: mstory (115.43.190.203), 05/02/2014 01:03:17
→ donnamonya:的 而是大家在譴責的是警方政府的自由心栽罪名 05/02 01:02
推 Stacyyyyy:你哪時產生大家不願負責的幻想? 05/02 01:02
一堆人在那裏講戒嚴,警察國家
我就覺的很好笑
※ 編輯: mstory (115.43.190.203), 05/02/2014 01:03:54
→ donnamonya: 自由心證亂栽罪名 05/02 01:03
噓 deepdish:連比例原則也不討論 這篇文章也沒有繼續討論下去的意義 05/02 01:03
→ pio:用你的邏輯你不爽就去提告等法官判啦,在這邊po什麼,要你管喔 05/02 01:03
→ pennylost:要感想 要心得 要我覺得 去自己FB po啊 05/02 01:03
推 bowji:大部分的人都是抱持著被關的覺悟才會衝撞體制的吧 05/02 01:04
→ Stacyyyyy:政府違反違憲都沒差 05/02 01:04
噓 ssJCW5566:警察執法也要遵守比例原則啊 05/02 01:04
→ ssJCW5566:自己本身做之前就要考量了 這下公民老師哭更大聲了 05/02 01:04
真是好笑
是不是符合比例原者
是你說的算了嗎?
噓 butywater:閱 05/02 01:04
噓 ooo80422: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警察目前抓到幾個? 05/02 01:05
→ bowji:那些沒有這樣體認的人,當作去觀光的,只能說是白目 05/02 01:05
→ edison751122:無限期反白色恐怖份子 05/02 01:05
→ route22:預防性雞鴨真的很狗屎 05/02 01:05
※ 編輯: mstory (115.43.190.203), 05/02/2014 01:06:05
噓 Stacyyyyy:。民眾哪時有說他們不願負責?請回答 05/02 01:06
噓 f77213:要討論也請先搞懂比例原則再來 不然根本是來討噓的 05/02 01:06
→ route22:用警察權來擾民 這已經是侵犯人權了 05/02 01:06
推 chuangshubin:你回去看看僵姨化之前說過的話再來吧 05/02 01:07
噓 pio:跳針小幫手應該出bbs版 以免大家看到垃圾文章 05/02 01:07
→ chuangshubin:用到推,樓下幫噓 05/02 01:07
→ route22:坐在馬路上抗議竟然會被水車噴 這太陽系獨步你覺得合比例 05/02 01:07
那自已走開
不就不會被水車噴了嗎?
※ 編輯: mstory (115.43.190.203), 05/02/2014 01:08:39
噓 route22:..... 05/02 01:10
噓 CO2: 05/02 01:11
噓 kiki41052:欸 請問預防性羈押不是危害言論自由是什麼 05/02 01:12
噓 neil0611:辛苦了 05/02 01:12
推 bowji:像是蔡丁貴教授就是主張以身試(惡)法,以突顯其制度的不公與 05/02 01:13
→ bowji:荒謬。並且號召更多人違法,當多數人都違法時,監獄是關不下 05/02 01:15
噓 firejox:提問! 在不考慮比例原則 能無限上綱每個行為嗎? 05/02 01:15
→ bowji:所有人的。這是迫使當權者屈服的手段之一。 05/02 01:15
→ bowji:前提是要有犧牲的決心啦。 05/02 01:16
噓 saikino: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5/02 01:43
噓 linkg:唉 05/02 03:49
噓 loverway:沒料就不要來辯了,還忽略比例原則呢 05/02 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