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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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群眾抗爭 警未來擬蒐證交檢採預防性羈押
時間Wed Apr 30 16:30:32 2014
※ 引述《johnny3 (キラ☆)》之銘言:
: http://newtalk.tw/news/2014/04/30/46832.html
: 部分團體昨天在立法院周邊動員支持群眾前往立法院各出入口,採取激烈手段阻撓立委進
: 出,甚至霸占重要的交通幹道,內政部長陳威仁今(3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昨
: 天依法逮捕賴OO等10人,並針對其他違法民眾,將再就蒐證所得畫面,依違法事實究辦
: 。而內政部次長陳純敬進一步表示,相關單位上午已開會研商後續做法,警方未來一定會
: 採取更強勢的作為,除了逮捕違法民眾外,也會將蒐證資料交給檢察官做為預防性羈押的
: 證據。
預防性羈押
刑訴
101 被告經
法官訊問後....
101-1 被告經
法官訊問後....
101-2 被告經
法官訊問後....
先問過法官吧。
好, 不提這個。來說點重要的。
現在集會遊行法快要GG了,到年底就沒法了, 所以未來警察可能會改用
社會秩序維護法
公共危險罪
妨害自由/強制罪
妨害公務罪
甚至其他更荒謬胡扯的罪
來辦這些沒有經過核准的遊行集會。
當然學過法律的就知道,成案機率不高,
而且這樣引用, 會有各種的法律問題(要件該當競合憲法保障Blahblah)
但他們就可以用這些理由對你動手動腳,說是
逮捕現行犯。
我不是讀法律的(在台灣好像讀了也沒用?),
所 以 希 望 有 人 能 思 考 一 下 該 怎 麼 辦 。
:
: 行政院上午邀集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研商因應措施,陳純敬受
: 訪時表示,部分抗爭民眾這幾天的行為違法脫序,不但影響其他民眾的用路權利,甚至故
: 意挑戰公權力,政府不能接受這樣的挑釁。
: 陳純敬說,對於首謀、累犯或激進者一定要依法強勢處置,至於要怎樣處置,法務部會跟
: 警政署再就現有法令進行協調、配合,但一定會在合法的範圍內。他還說,由於警方負責
: 逮捕、偵訊違法民眾,但是否進一步羈押,則是檢察官的權責,未來警政署會將蒐證資料
: 交給檢察官評估,對於累犯或暴力激進份子將可採取預防性羈押,希望達到嚇阻效果。
: 而陳威仁下午則在記者會上表示,警察機關執行相關勤務作為,均會秉持「保障合法、取
: 締非法、防制暴力」的原則,適切執法,以兼顧言論自由與社會秩序。
: 陳威仁重申,警察機關依法維持社會秩序的堅定決心,對於危害社會秩序及立委安全的違
: 法行為,除了採取必要的勤務防制外,相關犯罪嫌疑人必將迅速依法逮捕、移送法辦,並
: 呼籲相關團體及民眾理性、和平表達意見,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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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受夠了每四年只有一天民主 >
請花十分鐘搞懂民主
http://tinyurl.com/kszf3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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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阿嬤都能一分鐘搞懂的鳥籠公投問題 >
看完就別再問蠢問題了
http://youtu.be/5F71IOV1N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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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VVizZ:問蔡守訓 04/30 16:31
推 euphoria01:集會遊行有GG嗎?不式宣告部分違憲而已 04/30 16:31
就我所知, 那部份宣告違憲就差不多gg了,
剩下就是你要不要上街, 政府要不要驅離, 這樣而已
※ 編輯: wahaha99 (1.162.68.245), 04/30/2014 16:32:47
推 d8613518:成案與否不重要,他當場可逮人就行 04/30 16:32
推 yoyodiy:台灣念法根本沒用 念法律最強那個現在被關還尿失禁 04/30 16:32
→ WilliamWill:kmt執政的時候,想抓你就抓你,定不定罪不干他的事 04/30 16:33
→ d8613518:而且台灣法官素質?大家都了的 04/30 16:33
→ Iamtheking:現在是政府說了算 管你甚麼法 04/30 16:34
推 jyekid:沒怎麼辦啊 他們就是想先安你罪名 帶你回警局 04/30 16:34
→ BlackBass:下一步 集體對暴警提告!對失職官員提出瀆職的控告 04/30 16:35
噓 netburst:許可制失效而已 繼續鬧阿 等著被抓 04/30 16:36
推 d1234509:法"制"不是法治,只對下而已 04/30 16:36
噓 netburst:果然不是讀法律的 室外 室內 04/30 16:37
許可制失效那就是沒有許不許可這一回事
你別忘了法律沒有限制的事你都可以做
不過你這ID也不意外就是
※ 編輯: wahaha99 (1.162.68.245), 04/30/2014 16:39:39
推 STi2011:當場逮人 法官順便準押 一切順風順水 再上街頭阿 上阿 04/30 16:40
推 potionx:亂抓一定又會被包圍啊 警察自己吃飽太嫌就來抓抓看吧 04/30 16:40
噓 netburst:哈哈你這ID更不意外了 哇哈哈 04/30 16:44
→ netburst:別忘了集遊法不只許可制這條條文 會google嗎 04/30 16:45
既然沒有許可問題, 那你要拿啥下令解散群眾? 政府看不爽你集會?
繼續擁護這個獨裁政權嘛。
推 purplvampire:其實控管警方執法分際是監察院的責任,不過.... 04/30 16:54
→ Zeroyeu:抱歉原po我不太認識你,可是黨工一查就對上了XDDDDDDDDDD 04/30 17:05
我在黨工名單上? 所以是哪個黨的黨工?
如果是民進黨的黨工, 那你名單給我, 我看能不能說服民進黨僱用我好了。
※ 編輯: wahaha99 (1.162.68.245), 04/30/2014 17:10:01
推 furryelk:人多就是硬道理 04/30 17:16
噓 netburst:哈哈 繼續掰 04/30 17:33
推 lwei781:PD 有開釋啦 04/30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