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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有急迫性的遊行即將改採報備制。 另查刑事訴訟法第 101-1 條第1項第4款「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 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四、...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 害安全罪。」 這個政府恐嚇我,讓我以後集會遊行的時候可能食不安穩心生畏佈,請先羈押這個政府謝 謝。 -- (C)【分組討論區】 大家好 雲圖顯示 【板主:zonslan/Jasy/tytony】 >國家研究院 今天是個晴朗的天氣 □□□□□□□□□□□□□ >Academy 最適合出門約會了! □□□□□□□□□□□□ >EarthEnviron \● □□□□□□□□□□□□□□□ >TY_Research > □□□□□□□□□□□□中央氣象局 大氣 ●大氣科學板 ψQSWEET MTSAT 紅外線雲圖 03/23/2009 22: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36.1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850228.A.BE8.html
liberating:我覺得比較可能用304 04/30 17:31
tschia:101-1完全不能用啦 構成要件一個都沒有 哪個蠢官說的話 04/30 17:33
lwjw:連法條寫什麼都不知道的陳純敬真的跟馬英九的頭腦越來越像了 04/30 17:44
tschia:根本不需要法學背景只要會認字也知道預防性羈押根本不適用 04/30 17:45